第七百八十六章 文兴社

医武兵王 血徒 2209 字 9个月前

陆轩摆了摆手:“走了!”

当蓝雅再次挽住陆轩手腕的时候,所有人又是一阵错愕不已,潇洒更是呆呆傻傻的,上一次的极品小妞郝可人,现在又是一个极品校花,当男人当到陆少这份上,真是少活个二十年也愿意呀!

大学里的社团多如牛毛,而成立社团的意义,其实就是可以当官,在繁荣大学的生活里,可以让大家交到异性朋友、谈恋爱,不过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但是也有不少人是抱着学习的姿态去的,例如现在站在陆轩身边的校花蓝雅,她可是挺喜欢参加各种社团的活动的。

陆轩和蓝雅一起来到了文兴社举办活动的地点,这是一间可容纳一百多人的宽阔教室,是文兴社向学生会申请来临时开展活动所有的教室,而此时里面已经快是人满为患。

台上正站着一位胖胖的女同学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口沫飞溅中,真是说不出的豪壮景色。

蓝雅早已经习惯了迟到,领着陆轩从后门轻手轻脚的悄悄走进教室,找了两个空位安静的坐了下来,陆轩的目光,忍不住的扫描着在座的社员美女。

“快看,咱们的校花女神来了,”有人注意到了悄然走进来的蓝雅,全是兴奋的叫道。

而此刻的蓝雅,不时的抬起绝美的脸庞,长而细密的睫毛忽闪忽闪,脖颈修长而又洁白,身着粉红的连衣裙,即使坐着,也能感觉的到她令人痴迷的曼妙身姿,如此完美的轮廓展现人前,直让在场的男社员,为之抓狂,数十双狼眼偷瞧着她,可却要同时保持着君子的风范,实在是够累的。

只有陆轩眼中却无丝毫的贪婪和欲望,而是抱着一种欣赏的角度,对于这个小姨子,他觉得还是需要保持一定距离的,只是因为这次靖神社的目标是她,所以才来到了她的身边。

站在台上的社员名叫李梅,十分的爱好文学,文兴社有活动,她绝对第一个参加,她继续着慷慨激荡的演讲:“宋词是我国古代文学皇冠上光辉夺目的一颗巨钻,在古代文学的阆苑里,她是一块芬芳绚丽的园圃。她以姹紫嫣红、千姿百态的丰神,与唐诗争奇,与元曲斗妍,历来与唐诗并称双绝,都代表一代文学之胜——”

她突然神色一黯,语峰一转的叹道:“可惜的是,宋朝最终还是在历史中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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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校花身边的男人,一脚踹翻了跑车,又是听到他这么霸气的话,才明白,用跑车骗吻的这个装逼家伙,和他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潇洒狼狈的从车门里钻了出来,他快要气疯了,模样狼狈不堪,挽起袖子,正要找那个踹自己车子的人算账的时候,可是当看到陆轩的面庞的时候,他整个人呆滞了,唇角接着狠狠抽搐了几下。

本是凶神恶煞的潇洒哥,突然来了个大变脸,露出讪讪的笑容:“我以为是谁,原来是陆少,真是巧啊。”

听到潇洒哥的话,围观的人再次傻眼,而潇洒哥的十几个大学生小弟,也是张大着嘴巴,下巴掉了一地。

把他连跑车一脚踹翻在地,他竟然一点都不生气,竟然还赔着笑脸,所有人惊愕莫名,只能证明,校花身边的男子绝对是一个极为厉害的人物。

“潇洒,好久不见了,”陆轩淡淡一笑道。

“是好久不见了,”潇洒哥心里直感叹,倒霉,真他妈的倒霉,竟然直接撞到陆轩的枪口上了,这不是找死的节奏嘛!

潇洒算是知道陆轩的厉害了,前些日大小姐一身脏兮兮的回到酒店,不停的叫嚷着陆轩的名字,说是要杀了他,可见,大小姐都拿陆轩没什么办法,更重要的,陆轩连洪门的大小姐都敢欺负。自己还算个屁啊?

陆轩不冷不热道:“你现在混的挺不错的,还在大学里拉帮结派起来了。”

“呃!”潇洒愣了几下,连忙干笑道:“我这不是没什么事干嘛,所以闹着玩的,陆少你放心,我绝对没有做什么为非作歹的事情。”

潇洒是一个风流的二世祖,爱装逼,坏事肯定是不会干的,但是他却是无聊到,跑到江宁大学里当老大,而且还开着一辆跑车来泡妞,来骗女孩子的吻,这是有多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