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大厦就是位于金陵路的一栋高端写字楼,共计三十六层,有着良好的物业管理和安保配置。
凌飞租赁的办公地点就在金鼎大厦的三十五和三十六层,每一层的办公面积在两千平米左右,光是一年的租金就要五百万。
按照凌飞的说法他租赁时已经和物业达成了协议,顶层上可以自行搭建一些员工活动室和职工食堂之类的建筑,能够解决职工的就餐问题。
这个提议让丁宁心中一动,他一直犯愁怎么安排楚云娜,总不能让她每天在家里无所事事真的当女仆啊。
她脱离社会已经太久,丁宁还是希望她能够早点融入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楚云娜现在苦练厨艺,完全可以开一个快餐类的餐厅,兼营一些饮品,别的不说,光是在金鼎大厦工作的公司职员每天的外卖就能保证餐厅的赢利。
凌飞此举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和丁宁的想法不谋而合。
丁宁当即和正连夜赶工装修的包工头进行磋商,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拿出一个建造餐厅的方案,按照最好的标准来建造装修,钱不是问题。
虽然建餐厅是建筑商的活,但在楼顶建餐厅不需要打地基之类的土建工程,就跟建个平房似的小工程,装修公司也完全有能力建造起来。
包工头没想到这么晚了还能接到一笔大买卖,顿时喜笑颜开,连连保证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让设计师拿出最好的设计方案。
凌飞在一间装修好的办公室里,拿出一张股权合同让丁宁签字。
丁宁看了一下,眉头微微皱起:“凌叔,这不对啊,我占了百分之七十的股份,你和娜娜每人才占百分之十五,这可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本来我就是跑跑腿,你才是出资人,你占百分之七十,我还觉得少了呢。”
凌飞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这让丁宁深深感慨楚云秀这两口子的性格完全是两个极端啊。
一个不贪图私利,一个却嗜钱如命,真不知道这两个人当初是怎么好上的。
“这样吧,回头我再转让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给凌云,我占百分之五十五就好。”
丁宁态度坚决的说道。
凌飞嘴唇动了动,想要劝说,最终却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公司是丁宁的,他的股份愿意给凌云,他虽然不赞同,但还是很开心的。
股权分配的事情处理好后,丁宁和凌飞商量了一番,按照原定计划,给公司分别起名为盛唐国际药物工程公司和盛唐国际医疗器械仪器公司。
夏子渔的电话刚好也打了进来,丁宁两人连忙下楼引路。
“夏老哥,这么晚了,还麻烦你亲自送货。”
丁宁看着一身普通工装帮忙卸货的夏子渔,真心实意的说道。
夏子渔一个身家数十亿的堂堂老总还能够放下身架和普通工人一起卸货,让他心中暗自感慨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他的成功绝非侥幸。
“嗨,这点活算什么,我年轻那会儿在码头扛大包,一百多斤的大麻袋我一次能扛两个呢。”
夏子渔豪爽的笑着说道,眼神有意无意的打量着凌飞。
丁宁会意,连忙介绍道:“这是我一个叔叔,姓贾,名铭志,以后公司的事物全由贾叔叔一手管理。”
“贾总,幸会,我姓夏,名子渔,我看咱两年纪差不多,也不知道谁大。”
夏子渔很擅于交际,笑的极为真诚的和凌飞握手。
丁宁暗自好笑,在听到凌飞叫做贾铭志时,明显有一个错愣,他都无力吐槽“小处男”的起名功力了。
“夏总,久仰久仰,听丁宁说过好几次了,一直无缘相见,今天可算是见到了,我今年四十八岁了,夏总贵庚?”
凌飞特工出身,执行任务时什么身份没有伪装过,扮演商人更是本色出演,笑容真诚而爽朗,让一看就大生好感。
“我今年也四十八了,还真是巧啊,我九月生,贾总呢?”
“呀,我也是九月生,你还别说,还真是太巧了,我九月七号的生辰,夏总你呢?”
“我九月十三,嗨,看来我得喊一声贾老哥了。”
两人都有着足够的人生阅历,再加上年龄相仿,一攀谈起来就有着一见如故的投契感,很快就把丁宁忘在了一边,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相谈甚欢。
见工人们都在卸货,丁宁无奈的苦笑摇头,他也不好意思在一旁闲着,干脆上前剥掉夏子渔的工作服套上,帮着工人卸货。
两个老男人颇有激情四射成为好基友的迹象,夏子渔和凌飞正聊的热火朝天,很顺从的就让丁宁剥掉了衣服,让丁宁很怀疑这家伙就是想偷奸耍滑不想干活才装作和凌飞一见如故。
金鼎大厦地下室负五楼有半层都是丁宁公司租赁的仓库,好在租赁费用打过折也就每年十几万的样子,倒是不贵。
丁宁随机拆开几部力度仪检验一番,发现力度全都是按照自己规定的力度设计的,还很贴心的安装了一个电子力度表,能够精准测试力度,让丁宁很满意。
等卸完货,夏子渔意犹未尽的邀请凌飞和丁宁一起去吃喝两杯。
丁宁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十二点,见凌飞有些意动,当即点头答应下来。
夏子渔跟车过来,没有开车,则坐上了凌飞的卡宴,丁宁开着辉腾跟在他们后面。
这让夏子渔暗自揣测凌飞的身份,竟然开着两百多万的豪车,难道是丁宁的投资人?
反倒是低调的辉腾被他看走眼了,还以为是辆帕斯特,觉得倒也符合丁宁现在的身家。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辉腾和帕斯特的车型太像了,不仔细辨认根本分不清楚。
夏子渔也是穷苦人出身,虽然大富大贵了,但对吃路边摊也不在意,三人随便找了家酒吧门口的烧烤摊子,开始大快朵颐。
夏子渔酒量很好,凌飞也喜爱杯中之物,丁宁虽然不怎么喜欢喝酒,但盛情难却,干脆要了几瓶二锅头喝了起来。
谁让这两老男人来了酒兴,又嫌弃啤酒之类的没劲儿,号称二锅头这种烈酒才是爷们喝的东西。
丁宁从小到大喝酒的次数就不多,二锅头这样高度数的烈酒一进喉咙就跟火烧似的,让他俊脸通红。
几杯下肚,他就觉得头脚发飘,浑身跟着了火似的,说话都变成了大舌头,但那种飘飘然的感觉让他觉得从来没有过的轻松,贼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