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宋秘书点头道。“不过龙祖太大胆了。竟敢公然买凶杀人。”
“谁知道呢?”唐欢抿唇道。“只要他不说,杀手不出卖他。谁知道是他要杀害宋姐?”
这就是杀手在这个时代诞生的最大土壤。
在这个讲证据,讲法律的时代。只要杀手守口如瓶。只要雇主不脑残到自己说出去。谁都可以大胆地买凶杀人。而不怕曝光。
社会真的那么光明么?
不知道是哪位伟人说过。当你觉得这个世界足够光明磊落之时。在相同的世界里,足够黑暗堕落的事件,也在相继发生。
唐欢决定在未来的一周内,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宋姐。就算是睡觉,唐欢也不可能让自己进入深度睡眠。
他当过暗杀者。
他对暗杀者的心理有足够的认知。
他相信血魔不会在所有人都以为会出状况的环境之下动手。
相反,当所有人都放松警惕,以为不会出事的时候。才是真正动手的时机。
傅爷的死,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到了傅爷自家的医院,到了部下如云,完全密封的场合。
唐欢就这么来去自如,成功将傅爷击毙在手术台上。
谁能想到,那个穿着白衣大褂,拿着手术刀的男人。并不是医生,而是刽子手?
唐欢向董清卿请了一周的假期。也通知了柳姐,他未来一周要出差。去很远的城市。
此事,与唐欢有过露水情的董清卿自然要帮忙包庇。
“是真有事还是去跟哪个美女幽会?还得去一周?”临走前,大老板还忍不住幽怨质问。
唐欢却一脸严肃道:“事关生死,容不得半点马虎。”
董清卿闻言,立刻收拾了玩笑之心。轻轻抓住唐欢的手臂:“那你也万事小心。盛天可不能没有你。”
接近一年的光阴。
唐欢对盛天的作用性已经毋庸置疑了。
就连素来强势自立的董清卿,也对唐欢产生了依赖心理。
依赖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薄弱一个人的坚定。
但女人为男人做出这样的改变,岂非本就是一种幸福?
董清卿依旧保持自己的坚强,却也无法失去唐欢的重要性了。
唐欢打扮低调地进入宋姐在机关大院的房子。
先是在宋姐房间的窗户处做了一些小机关。主要是防止血魔从窗外闯入。避开他的重点防线。
眼看时间差不多到了晚七点。
唐欢打开房门,宋姐刚好回家。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站在门口的宋姐莞尔一笑。拎着两袋食物进屋。
回到家中的宋姐,褪去了秘书长的外壳。更像一个温婉的居家女人。
她手艺并不精湛,却也能做上一桌晚餐。
宋家从小娇生惯养虽然没养成她刁蛮任性的性格。可在生活技能上,也委实学习的不多。
就连做饭,也是近几年才慢慢接触。从小到大吃机关食堂的宋姐,真的没有学做饭的必要。
“连吃食堂都不行吗?”宋姐拎着食物走进厨房。“那你这段时间可要品尝一下宋姐的黑暗厨艺了。”
“投毒也是杀人手法之一。”唐欢的神经颇为紧绷。却并不是因为血魔随时可能出现。
而是,从今晚开始,他将于宋姐连续七天朝夕相处。同住一屋。
这还没怎么样,唐欢就有点小忐忑了。
“最关键是,宋姐能吃食堂。我天天吃——会被人骂吃软饭的。”唐欢用开玩笑的方式缓解尴尬。
却没想到令双方陷入了更大的尴尬。
宋秘书轻轻看了唐欢一眼,温润如玉的面庞上,却是掠过一抹笑容:“我也没想到,会跟一个和我外甥侄子差不多大的男人同处一屋。”
虽然这一次的同处一屋,是情有可原。
可未来,在那可以期许的将来。
他们是否也会水到渠成的同处一屋呢?
她是高高在上的政府官员,是政治豪门的指定继承人。
未来,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而他,却仍在为前路挣扎。是否能功成名就,谁也不知道。
“好歹是个男人。”唐欢笑了笑。“要是个女人,宋家还不得气疯了?”
宋秘书愣了愣,随即抬起那纤细的手臂,虚空在唐欢脑门上敲了敲:“油嘴滑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