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一直在找我?

“杀了唐欢。一战成名。”慕青似乎根本不在意宋秘书的死活。

在他眼里,唐欢才是真正的劲敌。

“血魔大名,还不够显赫吗?”白不臣不可思议道。

在杀手界,血魔早已经是神话般的存在。人人为之发抖。

为什么非要杀死唐欢,才够出名呢?

杀手界?

血魔淡然一笑,抬眸看了白不臣一眼:“大少爷,您是商界中人。您在意的,是利益,是家族继承权。而我,要的是绝世强者的称号。是名动天下的名望。杀手界的名气有什么意义?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强者,才是我真正的追求!”

白不臣沉默起来。

他看出血魔去意已决。也知道父亲肯定允许了他的决定。否则,这次岂会跟随自己前来白城?

原以为,父亲回心转意,慢慢开始重视自己了。

现在看来,父亲只不过早就有了全盘计划。哪怕是安排血魔前来白城,也是另有目的。绝非为了培养自己。

血魔来白城做什么?

打败唐欢,一战成名。

然后在即将到来的英雄会上崭露头角!

英雄会无私人恩怨,哪怕是血魔这个逆鳞叛徒,也不会受到制裁。

而这样一个场合之下,却是血魔成名的绝佳时机。

他早就有所耳闻。

大长老要在离开人世之前,拟定一份新生代十大天王!

他,必将占据榜中!

老一辈强者必将成为过去式。而新生代的十大天王,将引领风骚。成为未来三十年的风向标。

陈正的实力,一定在自己之上么?

这些年来,他在白家是什么待遇?自己又是什么待遇?

盛名之下,哪怕是位高权重的白庆阳,也会给予极大的尊重。

这就是十大天王独特的地方。

血魔要的不是优渥的生活和数之不尽的财富美女。

他要的,是人们对他的敬畏和尊重。

这十年,他太孤独了。

他没有一刻放弃过大放异彩。成为人中龙凤。

他要用自己强大的武力告诉所有人。他血魔,是真正的绝世强者!

可每一个绝世强者都要通过残酷的考验,才会有人认可。

他不可能打败陈正而成名。白家也绝对不允许。

唐欢,成了他绝佳的目标。

杀了他。成就自己的辉煌!

……

半夜。

凌晨三点。

阎王纹丝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仿佛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如果宋秘书突然推门上厕所,他会第一时间置身黑暗之中。悄无声息。

而如果突然有人开门——

咚咚。

敲门声响起。

很平稳,却透着一股力量感。

唐欢回来了么?

以阎王对唐欢的了解,他敲门的声音并非如此。

那么——会是谁?

阎王缓步来到门前,用近乎蚊子的声音问道:“是谁?”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么?”

门外响起一把阴气十足的声音。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么?

阎王在找谁?

找血魔!

一时间,阎王竟是僵住了。

开门?

不开门?

他迟疑了。

也犹豫了。

正如唐欢所言,他斗得过这位师伯吗?

要知道,当年他可是唯一能和师傅并驾齐驱的逆鳞天才!

而那时的阎王,仅仅是一个跟屁虫罢了!

现在,他依旧是名气斐然的血魔。

阎王呢?

在一家小娱乐公司当保安!

终于。

阎王拉开了房门。然后定睛一看。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异常阴柔的男人。

他的双眼泛着红芒。仿佛杀人太多,双眼被鲜血染红。异常可怖!

而这双眼睛对阎王来说,却是太熟悉不过了!

是他!

就是那个背叛了逆鳞的男人!

血魔!

“当年你就是一个跟屁虫。现在还是。”

黑暗之中,血魔的声音阴寒刺骨。透着一股仿佛来自地狱的死亡气息。令人毛骨悚然。

惭愧惭愧,今天没有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