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听才知道,就他们一桌五六个菜,价钱就得好几万。听得唐欢一阵乍舌。
“在燕京,我人生地不熟,只能慕名去吃私房菜馆。到了明珠,我的地盘。自然要请你吃点本地特色。”叶知秋笑了笑。端起酒杯道。“唐老板,欢迎你的到来。”
唐欢与之碰杯。随即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唐欢终于忍不住询问道:“叶少。为什么老白会伤的这么重?”
一句简单的询问,却透露出很多信息。
首先,白不臣来明珠,就是寻求叶知秋的庇佑。
为什么跑到一座陌生城市,寻求一个花花公子的庇佑呢?
因为叶知秋够强。
强大到是他们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足以与逆鳞圣女齐名的天王强者。
有他撑腰,白不臣的安全系数将会大大提高。
就连唐欢,在得知白不臣寻找到叶知秋的庇佑之后,也是异常的放心。
青灵?
十个青灵恐怕也不会是叶知秋的对手。
可事与愿违,白不臣还是被袭击了。
而且身负重伤。
为什么?
这里面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吗?
是叶知秋保护不周,还是发生了意外?
“这个问题我不方便回答。”叶知秋有些神秘地笑了笑。“等你明天见到老白,他应该会给你答案。”
唐欢皱眉。
他听出叶知秋的意思了。
叶知秋是知道答案的。
但他不能说。
至少现在不能说。
唐欢隐隐感觉,一个巨大的阴谋正在暗夜中编织着。
为谁编织?目的是什么?
唐欢喝了一杯酒。忽然唏嘘道:“要变天了?”
“已经变了。”
白天有点事,这么晚才更新。抱歉。
ps:又要吹牛了。我目前对自己的要求,是尽力保证每天4章。所以今天对我来说,算少更了。
ps:偶尔状态好,会更5章。大家晚安
第六百七十八章要变天了?
明珠。
从上世纪初,就有东方巴黎的美称。
一个多世纪过去。这座曾铸就了无数辉煌的城市,依旧耸立于东方,绽放着刺眼的光芒。
唐欢对这座城市是完全陌生的。虽然耳朵听得长满了老茧。却一次都没有来过。
反倒是巴黎啊纽约啊这些欧美大都会,唐欢基本都留下过足迹。也缔造了属于他的辉煌。
嗯——踏足明珠国际机场的唐欢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像是乡下人。有点刘姥姥进大观园的自卑感。
怎样评价明珠和白城这两座南方大都市?
从唐欢的视角来看,只要评价一下这两座城市的首富之家即可。
董雄。曾经的白城首富。身家至少在七百亿以上。在整个华夏,也拥有不菲的名声。堪称商界巨头。人尽皆知。
可论及综合影响力,他依旧没能走出白城。只能称得上白城土皇帝。
而叶家呢?
叶家家主叶堂呢?
他的知名度和综合实力,却要足足高出董雄一个档次。其身价,也早已经跻身华夏中富榜前十。最高一次,排到了第三名。轰动全国。
据各大榜单排名,董雄最高一次,也仅仅排在十一名。
这就是差距。
虽然一座城市的首富身家,并不能完全代表这座城市的发达程度。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借鉴作用的。
而据老家伙剑奴介绍,叶家不仅仅在实力上是豪门望族。在家族成员上,也称得上大豪门。
叶家三兄弟是两个女人生的。目前的叶家女主人,却只是个年仅四十多岁的中年贵妇。
膝下无儿无女,却坐拥万亿身家。
至于那位叶家家主,则更是充满了传奇色彩。就连四九城那些商界巨头,也没一个敢轻看他一眼。
毕竟,这位叶家家主,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曾经在四九城名声鹊起过。也跟目前的那些首都巨头,打过几场硬战。有来有回,一点亏没吃。
唐欢刚出几场,手机铃声便响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竟然是才见过一面的叶知秋打来的。
唐欢接通电话,微笑道:“叶少?”
“我看见你了。”电话那头传来叶知秋温润如玉的磁性嗓音。“过马路,有一台银灰色阿斯顿马丁。车牌号五个8。”
阿斯顿马丁,车牌号五个八。
唐欢瞬间就相信外人对叶知秋的评价了。花花公子,败家玩意!
当唐欢走过马路,一眼瞧见那浑身上下都充斥着贵气的超级豪车。啧啧称奇:“开这种接近五千万的豪华超跑,就不怕遭天谴吗?”
什么兰博基尼?
什么法拉利?
跟阿斯顿马丁一比,就跟烧柴油的拖拉机似的,毫无档次可言。
坐上副驾驶席,唐欢试了试真皮椅子的触感。嗯——一个字,销魂!
跟上次一比,这回叶知秋穿得才像是个花花公子。浑身的名牌定制。洋溢出来的贵族气质更是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