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一番话,倒是让唐欢颇有感悟。
人人都是刽子手?
多么精辟啊。
白不臣何等正人君子,道貌岸然?
最终不也沦为杀人狂魔了吗?
天下第二更是亲手杀死他的父亲,还惨无人道地继承了雷公的遗产。
在此过程中,他又杀害了雷公的养子,雷力。
虽然目的不同。
虽然性质不一样。
但不可否认,白不臣和天下第二,做出了基本一致的残忍行为。
杀生父,杀兄弟。
白不臣生来残忍吗?
天下第二天生就是刽子手吗?
都是时势造就的。
唐欢忍不住点上一支烟,大有感悟道:“您说的不错。局势会彻底改变一个人。”
略一停顿,唐欢又道:“但以目前的局势,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尽早离开。不打扰您的雅兴。可如果您非要改变局势,令我置身险境,那就很难讲了。”
唐欢一番话,既表露出诚意。也颇有强硬姿态。
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我就溜之大吉了。
可如果你想留我,那我也不可能束手就擒。
说不得,真要杀出一条血路了。
唐欢这番话的潜台词,白衣女子自然完全能够理解。
她抿唇道:“你在威胁我?”
“我只是不想惹事。”唐欢纠正白衣女子的结论。
“那你走吧。”
白衣女子缓缓说道:“也希望你不要再来。”
唐欢点点头,虚伪道:“我也希望不要再来。尊贵的女士,愿您晚安。”
唐欢说罢,头也不回地溜了。
那白衣女子却从容地站在亭台之下。
良久,她身后响起一道低哑而沉稳的声音。
“陛下。他就是华夏来的唐欢。”
第一千零七十四章陛下!
其实以唐欢的身手,即便被这个气质尊贵的女人察觉。他也完全有能力在女人拉响警报之前,再次从女人的视线中消失。并成功离开白金汉宫。
但唐欢并没有如此做。
一来,他被这个女人的独特气质吸引住了。否则,他也不会怔怔地凝视对方,并因此露出破绽。被女人察觉到端倪。
二来,女人并没有大呼小叫,发现有不速之客就直接叫人。这也让唐欢感受到,女人并没有对自己露出太强烈的敌意。
综上所述,唐欢选择了现身。
而不是落荒而逃。
跑路,始终是一件狼狈且不雅的事儿。
在这充满高贵且森严的宫殿之内,唐欢无形之中,也想保持自己的优雅。
尽管这有可能令他身陷囹圄,置身险境。
但一时间脑子发热,唐欢选择了留下。
唐欢的样貌在华夏的审美当中,就绝对谈不上英俊。再加上年纪大了,鬓角还略有白发。如果不修饰一下,打扮一下,还真有点落拓老男人的沦落气质。生活事业均很失意。
在国外,尤其是俊男靓女横生的伦敦。他这模样,就更谈不上出色了。
连普通,都算不上。
伦敦的普通男人什么标准?
高鼻梁,蓝眼睛,一头金灿灿的卷发。
这基本是英国人的标配。
欢哥除了鼻子还算高挺,连眼睛,都实在算不上大。顶多有点深邃,有点有神。
嗯——
女人在转身瞧见唐欢的那一刻,一点儿也没有和唐欢产生相同的惊艳共鸣。
所以说,基因是多么的重要啊。
好的基因,才能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就欢哥这长相,基本就没什么女人会对他一见钟情了。
但欢哥在意吗?
他并不在意。
因为他在努力赚钱,当他赚够了钱。他就用钞票做衣服,做增高鞋。以后头发掉没了,他就把钞票切成丝,贴在脑门上当头发。
他不信没人对他一见钟情…
这真是一个浑身上下都透着市侩和铜臭气息的男人。
与亭台之下那个浑身散发着尊贵气息的女人,截然相反。
唐欢走出来,目光平和地望过去。
他不确定女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