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跟本王混吧

书剑盛唐 断刃天涯 3261 字 9个月前

哎呀,中秋节要到了,可以建议崔成,搞一些民间娱乐活动。官府出面组织,顺便宣传一下城管和卫生条例。娱乐和宣传相结合,似乎很有搞头啊。至于说道娱乐项目,有很多啊,猜谜,丢圈圈,全家乐(一根棍子,一人绑一只脚走路)等等。李诚脑子里这些东西多了,现代社会烂大街的玩意,再弄点奖品,齐活。中秋节三天假期,就叫做中秋三天乐,可以提前搞宣传,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报名参见。

至于怎么组织,李诚只管出主意,做的好坏如何,他就不管了。

李诚回来的时候心情愉快,远远的看见一群人围在彩帛店门口的时候,自然没法愉快了。

“闲人走开,别碍事。”李诚叹息一声,信步上前。被两个壮汉拦住去路,大概是看见李诚带着刀,人又斯文白净,说话还算客气。

“让开!”李诚很平静的说话,这里是长安城,天子脚下,他一个被李世民盯上的人,只要占理,还会怕你一个权贵?其实李诚也很好奇,是谁家的二代那么蠢,在东市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搞事。

“作死!”李诚的样子,武力值没法被高估,所以一名壮汉伸手来推李诚的肩膀。

围观的人还不少,李诚明显是不被看好的一方。但是下一刻,围观的人群发出一声喝彩声:“好!”李诚一个过肩摔,干净利落,动手的壮汉被摔出三米远,摔了个七荤八素。

另外一个壮汉见状,立刻一拳打来。战场上厮杀过的李诚,这点阵仗算个屁啊。弯腰上步,右手一托裆部,壮汉给举起来了,往边上一丢,滚出去六七米远。

“好手段!”又是一阵喝彩,这一下其他的人都发现了,转身对上了李诚。

本以为是个小青年权贵,看上了武家姐妹在这里闹。没曾想,众人簇拥的是一个小屁孩。

不过这个小屁孩肯定不简单,看着十二三岁,腰间缠着玉带,穿戴都是最好的。

“好胆!”一脸青涩的少年,表情轻佻,上下打量李诚一番:“好手段,跟本王混吧。”

门帘后面,两双少女的眼睛正在注视着门外的动静。李诚一个人,面对十余个壮汉,面不改色,淡然自若,一股英雄气概扑面而来。听到少年的话,姐妹俩脸色都变了,武顺急急忙忙的走到母亲身边,此刻的杨氏还算镇定,手持佛珠,闭目养神。

“陪一个寡妇和她的女儿们逛街去了?”李世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城管的事情他还是很关注的,搞了就是一桩善政。没想到期待中的李诚,居然陪女人逛街,还是个寡妇。

“没错,奴婢不敢有半个字的假话。”大太监立刻跪下,低声回答。

“你起来吧,武士彠的遗孀怎么跟李诚搞一起去的?”

“陛下,下面的人还说了,这一早上,李诚的眼神,就盯着武氏的大女郎转悠。”

李世民默默下巴,沉吟片刻:“竖子,色令智昏。”

大太监犹豫了一下,还是低声道:“陛下,武氏大女郎,许给了越王府功曹贺兰越石。要不是孝期耽误,今年就该嫁过去了。”

“混蛋,误了朕的正事,砍他的脑袋。”李世民听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第一次觉得这小子是真的不可救药,明知道皇帝在关注这个事情,居然还有心思去撩妹,还是别人的未婚妻。李世民觉得,也许自己真的看走眼了,那小子没有自己想的那么聪明,而是天性如此。

毫无疑问,杨氏另有所图,只是李诚没有察觉。李世民倒是看的很清楚,没打算提醒他。

李诚没有李世民想的那么不堪,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思维差距了。在李诚看来,喜欢一个女人,主动接近,陪着逛街吃饭看电影,这是正常套路。但是这在古代,是很丢人的事情。不过李诚不在意,丢人的事情多了,也不差这一件了。

长安城有东市和西市,怀贞坊距离东西更近一些,李诚本打算去西市,事到临头改了方向,奔着东市去了。所谓的东市和西市,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商业区。贞观期间,长安人口五十万只多不少,这么多人聚集在一个城市里,所需之大可想而知。

东市和西市还是有区别的,东市靠近皇城和大内,附近居住的多为皇室和权贵。《长安志.东市》有记载:四方奇珍,皆所积集。通俗的来说,商业区里面,任何一个奢侈品牌都有分店。相比之下,西市距离长安城丝绸之路开远门较近,聚集的胡商较多,有点国际市场的意思。西市周边是平民住宅区,寻常的生活物资交易比较多。

从李诚的角度看,去西市更能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这家伙看上人家女郎了,还不顾已经订了亲,死活要贴上去。这就很不要脸了。不过现代人的思维嘛,喜欢就去追,被拒绝了也不放弃。按照李诚的尿性,拒绝个三次,差不多就可以自觉圆润的滚蛋了。

被一个女人拒绝三次以上,还不知道进退的,那真的叫无赖了。

东市有多大?文献记载:南北居二坊之地。也就是两个坊那么大。考古的测量结果,南北长约一千米,东西宽二十四米。这样一个集市,在现代人看来,也就那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