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齐云胸前的衣服里钻了出来。
吴三俊眼中精光一闪:“职位是不能挑选,但我们可以往同一个地方报名啊!都是初来乍到,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兄弟,这是你的灵兽?怎么是只田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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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毛茸茸的东西爬到了齐云的肩膀上,瞪着一对眼睛看着吴三俊,一身褐色发灰的皮毛,和荒漠的颜色十分接近。
“这是妖兽‘钻地鼠’,寻找地下生长的灵药,侦查周围的敌人,很有一套。”齐云说道,“我从前打猎为生,这是我最好的同伴了!”
吴三俊怔了下:“原来你是寒门子弟!”随即吴三俊又捶了一下齐云的胸膛:“那你这个朋友,我就想多交交了……反正路途无聊,我们多聊一会儿呗!”
两人聊了差不多一路,吴三俊大致了解到,齐云是王国南部一个少数民族山村出身,是当地有名的猎人,此次经历了半年的旅程来到玉门关,是想参军立功,拿下封赏,之后荣归故里,去娶他们那边一个退役老将家的女儿。
吴三俊也介绍了自己的身份,他来自青陵郡,是当地名门望族吴家的一名旁支子弟,是前来玉门军中历练,等过了五年军龄,立下足够功勋以后,就回家去担任当地驻军的长官职务。
“你我,还有周围这些人,都想着在玉门关出人头地啊!”吴三俊颇有一番感慨,“不论是寒门子弟,还是豪门子弟,在战场上杀出赫赫功名,都是加官进爵,封侯拜相的最佳途径啊!哎,有时候我还挺羡慕那些酸诗人的,前不久王都出了一个才子,作出一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诗词来,直接就被君王封为文苑学士了!啧!我要是能当文苑学士,天天和君王一起谈笑风生,还来个屁的玉门关!”
周围人,听了吴三俊言论,都神色各异,观点不一。有人表示羡慕,一诗成名简直太幸运了,少奋斗半辈子;有人一笑置之,说都是风雅人物的事情,和自己这些大老粗们有什么关系;有人则颇为不屑,说文人无用,一点实质权力也没有,想要成名,必须有足够的实力,像是那名公子后来觉醒出废武魂,从此就在王都消失了。
“云兄弟,你怎么看啊?”吴三俊发现齐云的神色,在刚才有了一丝隐晦的波动,顿时有些好奇。
“我?”齐云笑了笑,立刻回应道,“我也觉得,词写得再好,没什么用!但,我们既然来了玉门军,就不用管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了,努力提升自己,建功立业,以后回家娶媳妇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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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关是横亘在北方鎏金王国与南方云霄王国之间的第一雄关,两边是连绵入云的数千丈高山,其本身有三十里长,两堵串联高山百丈高城墙中间,便是云霄王国最为靠近西北边塞的一座城,玉门城。
玉门关南北,都是一片茫茫荒漠。以前据说这里都是肥美的草原,但这座关卡在千年间经历了无数次战斗,两边因为强者的攻击,都彻底荒芜了。
一百三十年前,云霄王国十名天武境强者一齐出手,彻底炸平了当时的玉门关,收复失地三千里,所以如今的玉门关,已经是百年前修葺一新的新城池。
但,连绵的战斗,依旧给北边的城墙增添了无数伤痕。
一列长长,数量达到千人的队伍,从玉门关北城墙走出,人们衣着各异,但清一色都是十七八岁到三十五六岁之间的男子,走在荒芜的大漠上,向着三十里外,最为靠近玉门关的“玉龙军”军营行去。
队伍间,人们彼此交谈,偶尔发出一阵笑声。不过很快就有骑马的军士迅速过来,大喝一声,制止谈笑:“你们是去报名参军的,不是去逛赌场、逛窑子的!都严肃一点,不想去的,现在就滚回玉门城!”
“……”
准备参军入伍的人们自然不敢在这时候惹恼长官,顿时一个个噤声不语。
但也有嘴还是关不严的。
“横什么?仗着有匹马,就牛气哄哄起来了?劳资三天以后就是你的长官,还冲着劳资耍威风起来了?”
一个有些胖乎乎的青年冲着骑马向前奔去的军士做了个鬼脸,声音淹没在大漠风沙之中,只有旁边的几个人才能听清。
胖乎乎青年好像觉得骂还不解气,又狠狠朝前啐了一口吐沫,随后伸胳膊捅了一下旁边一个年纪约么在十八九岁,体格健壮的青年:“哥们儿,叫什么啊?看你相貌出色,修为不凡,肯定是哪个家族的少爷了,做个朋友呗!我叫吴三俊,青陵郡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