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暴风雨前奏

女儿带我修仙 露一点 1449 字 9个月前

“你不也一样吗。”

“这可怨不得我,我可是有频频向赵匡义那家伙眨眼示意的,要他出手制止,谁料那个大胡子竟然对我不理不睬,也够让我火大的了。对了,你为何就偏偏盯上他了?”

“黄家那小子不是挺看好他的吗,还为他,让我们傻傻等了半个时辰之久,好大的排场!而我薛某都未能入黄家那小子的眼,那乡巴子有何能耐!”

“黄家?哪个黄家?你姓薛?”

张磊一惊,但话刚一出口,便知不妙,连忙闭嘴。

然而大鸟兄弟明显已经听到,瞬间转头,盯向别眼他望的青衣男子。有那么一刹那,大鸟兄弟的眼珠子,乌黑异常,寒芒闪烁。

斗笠男子的真实身份,这里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赵匡义,另一个便是自己。

斗笠男,名为黄峥,曦城黄家二公子。其兄黄轩雨,最年轻的高级魂者,半只脚已经踏入战魂的最强狂少。曦城黄家,在弑神大陆上赫赫有名,以曦城为界,一直向北,都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下,可谓只手遮天。

只要黄家一句话,天下英豪都会闻风而动。

现在那个乡巴子似乎挺被黄峥看好,如果因此结识到黄家,别人不知道,反正大鸟兄弟是会超级嫉恨的。

不过他相信,如果别人也如自己一样,多次毛遂自荐却依旧入不了黄家门,其心态绝对会比现在的自己更加不堪。

难道自己会比不过一个乡巴子?

……

相比赵匡义、大鸟兄弟等人的心思活跃,另一边,篝火前的秦凡锋等人,又是另一种火热。

面对烤架上的野味,他们心里只有两个想法:吃!以及,吃光它!

“这是什么猪?”

“食腥猪。”

“哦。”

王星宇满嘴油腻,对于秦凡锋的回答,只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埋头猛吃,狼吞虎咽。

他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真想知道。不过现在他知道了,原来这食腥猪竟如此美味,可比村里赵大娘养的大肥猪鲜美多了。

边上,作为这里唯一的女生,辛可可吃得也很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