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战

女儿带我修仙 露一点 1516 字 9个月前

骨穹,本不应该出现在碎星岭的野兽,一般在三奇峰以及更深处的群山才有它们活跃的身影,超级难缠,有号“地狱恶犬”。

外形像披着一张干枯皮囊的骷髅怪,骨头超硬,痛觉神经还不发达,一刀下去,它不痛不痒,甚是恶心。

秦凡锋一脚踹翻身前那只骨穹,把深深镶入其骨头里的大刀用力拔出,然后看着对方脸上的那四个大洞,有点出神:

这种野兽以前闻所未闻,还如此巨丑,却是相当难缠。但凡是生命体,就一定有其弱点,它的弱点……莫不会是怕人家扣眼抠鼻吧?

“往哪退!”

张磊身上早已挂彩,左手臂和胸腹上血肉翻飞,他恨刚刚未能跟上大鸟兄弟的脚步,以致于现在命不由己。

此战,必败!退意已生,无心再战。

“往哪退?你想往哪退!退到河里喂鱼去吗!”

碎星河二十丈有余,微波小浪,看似风平浪静,但深水内猛兽凶残,远比眼前的骨穹更要嗜血强悍,如敢入水,必死无全尸。黄峥回怼,他怒其不争,眼下唯有突围一途,而对方竟已有怯意,懦也

“咕!”

承受百步穿杨第一箭的那只骨穹首领,此时已挣脱出来,那支箭的箭芒离它最近的时候,仅与其眉心相距不到一毫米。

箭上的魂力,化成煞气,锋利异常,一毫米之外,伤它眉骨。只见它眉间处,破裂开一道指尖大小的缝痕,那里,正渗出几滴绿色血丝。

不过现在,那支箭被它抓在了手中,当成了把玩的玩具。

“咕!”

这只骨穹明显比其它骨穹要强壮许多,这时它又是一阵长啸,后果便是骨穹群的攻击更加猛烈了。

现在所有人多多少少都挂了点伤,而兽群未见崩弱,反而越战越凶,局势岌岌可危,随时全军倾覆。秦凡锋转头看向斗笠从不离头的黄峥,眼中首次出现了焦虑。

“小赵,你如果还没有死,马上给我过来!”第一次见黄峥如此口气,竟敢支使赵匡义,且还没大没小。

“我暂时脱不了身”

赵匡义迟迟不来,是因为已经有骨穹绕过了战群,突击到李青松这边来了。现在他正和李青松手忙脚乱,勉强还能让惊吓过度哇哇大叫的王星宇不受到残害。

闻言,回头,眼瞳一缩,对方确实是走不开,那边已经围着不止十只骨穹。黄峥怒极,事态已经严重超出预想,心知如若再任由事态这般走下去,这里没有人能活下来!

难道,真的要走到那一步了吗?

黄峥犹豫了,挣扎着。

手持玄玉弓,背挂箭筒,百步穿杨怎么看都是一名出色的箭手,魂力属性理应就是朱雀属相,主敏。而从他之前的攻击来看,其眼、手、感官都极其敏锐聪颖,恰好也印证了,他就是朱雀属相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