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月黑风高夜

妖女契约 阿尔萨兰 1189 字 8个月前

一个警察眼睛尖,一把抓住那人的手:“你捡的什么?”

那人急忙道:“没什么,这是我自己的。”那警察早已经一把抢下来:“啊,钱包。”

原来那人在这里捡到个被烧了一半的钱包。警察拿过钱包,瞟了那小贩一眼:“这可是好皮子的,你用的起吗?”说着打开钱包,翻看一下,搜出两张叠在一起没被烧掉的钞票,俩警察对视一眼:“滚,快滚。”

召南点头哈腰,挑着臭豆腐担子急急忙忙地拐出小巷。

“来,一人一张。”

俩警察一人分了一张钞票,一个警察好奇地掀开钱包夹层:“呦,照片都烧掉一半了,太惨了。”

另一个警察瞄了一眼:“咦,不对呀,这人不像是户籍本上记录的户主。”

因为这是一家六口殒命,户主还是圣约翰毕业的大学生,报界同仁,记者们难免有兔死狐悲之感。因此各大报纸铺天盖地发新闻,有指责救护不力的,有说消防员趁火打劫的,一股脑竟然闹到市政府那里,警察局长在市长那里被教训几句,气呼呼地直奔火场而来,正好看到两个警察站在那看什么东西。

“又是趁火打劫?”

警察局长气不打一处来,大步冲出去,一把抢过,原来是个被烧了一部分的钱包。

“局长……”

两个警察吓了一跳,担心自己刚才分钱被局长看到,一个警察机灵点,眼珠子一转:“局长,这个可能就是嫌犯的钱包!”

“对,对,这是我俩翻好久才找到的……证物。”

另一个也急忙说道。

局长看了下那照片,是个年轻男子,另一半有些模糊,看不清楚,这应该是一男一女的合影。局长伸手将烧毁的照片拿出来,发现原来这张照片后面是一个女子的单身照,背面写着致亲爱的海阳,署名是永远爱你的玲。警察局长狐疑地反复看了几遍,转身对那俩警察说:“这是重要证物,先放在我这。你们做的不错,继续搜查看看有没有线索。”那俩警察一个敬礼:“是,局长放心。”

警察局长拿着烧毁的钱包和那张单身照急匆匆上了车,径直开了出去。车子在愚园路1136弄一处停下,这里梧桐树遮天蔽日,很多豪华公馆藏在浓密的绿茵中。

警察局长下了车,对站岗的卫兵耳语几句,很快就有人出来带他进去。

“军座,这是我今天勘查现场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