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吐丝的胖青虫

正午,静谧的森林中阵阵虫鸣悦耳。

阳光透过重叠的枝桠漏下斑斑点点细碎的圆影,苍翠树叶映着红花白果,美得如梦似幻。

刹那间,尖锐鹰唳响起。

嘈杂慌乱的脚步伴随落叶沙声愈显清晰,火红色的影子于树木间快速穿梭,灵巧地避开半空中向他袭来的老鹰,钻进树根部狭窄的地洞内不见了踪迹。

那老鹰不甘不愿地盘旋了两圈,没能寻到猎物的位置,只好恶狠狠地长鸣一声,拍拍翅膀飞向远处。

抱着脑袋藏在地洞里的里克这才松了口气,放下自己口中叼着的死兔子。

——就为了这只兔子的所属权,他已经被老鹰追着疯狂逃窜大半天了。

“我怎么这么倒霉啊……”

他原本是21世纪普普通通的人类小孩,刚刚在电视上看完了动物世界,晚上睡了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原始森林之中。

然而这并非他霉运的结束,只是开端——因为他不止是穿越,还是魂穿成了一只几个月大的狐狸幼崽。

在刚刚清醒时就目睹了狐狸全家被咬死、仅凭着一股求生的意志踉跄逃离的里克,打从最开始就对森林的残酷和争斗有了极为深刻的认识。

原先里克还考虑过,这里会不会是亚马逊或者南非的原始森林,直到不小心打了个喷嚏竟然从嗓子眼儿里喷出火苗,他才惊恐地意识到,这里的动物恐怕与他常识中理解的并不相同。

随手一套军体拳的巨熊、召唤风刃的苍鹰、能跳出托马斯回旋踢的兔子,这根本就是领先了数个版本的异界·宝可梦啊!!!

值得安慰的是,由于拥有了吐火的能力,穿越数天以来,他虽然被迫吃下青虫、老鼠等等奇怪的食物,但无一不是烤熟才动嘴的,至少不用生吃血肉。

而像今天这样从老鹰嘴边抢回来的肥美兔子,则算难得丰盛的大餐了。

里克张开嘴,炽热的火焰团成球状,将地上的兔子包裹住,不过片刻,焦香味儿便四散到空气中。

他早就被抢出了经验,知道这种味道会吸引来无数捕食者,而自己幼崽的身躯和战斗能力遇到这些不讲理的强盗只有逃命的份儿,是以完全顾不得细嚼慢咽,匆匆几口连皮带骨地把兔子吞进肚子里,很快跃出树洞。

——他已经闻到猎食者逐渐逼近的味道了。

跑出约数百米远,方才那股令人不安的味道也离得远了,里克小心地藏在低矮的灌木丛中,意犹未尽地伸爪擦了擦油滋滋的嘴角。

果然还是兔子好吃嗷。

只可惜他技艺不精,这一身火红色的皮毛又过于显眼,往往还没靠近目标兔子就已经撒腿跑开,梭巡好几天能抓到一只已经算是幸运。

狐狸在森林中本就处于捕猎者的下游,无论是地上的豺狼虎豹还是天上的苍鹰秃鹫都能完虐,何况他还是个弱唧唧的幼崽,即使运气好捉到了兔子,能保住的概率也不算大。

在他刚穿来那会儿,连四条腿走路都走得歪歪扭扭,别说是兔子了,连老鼠都捉不到几只,饿极了只能刨树根抓虫子吃,简直是在疯狂拉低穿越者的逼格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