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11月16日,被逼无奈的塞尔维亚政府终于妥协了,远在维也纳的外交部长不情不愿的在条约约上签了字!
至此,第二次保塞战争,由保加利亚的全胜而告一段落!
条约规定:
1塞尔维亚承认战争失败,对这次战争负全面责任;
2交出第一次保塞战争中的主要战犯;
3割让塞尔维亚~摩拉瓦尔河以南包括尼什在内,约合18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给保加利亚;
4支付保加利亚战争赔款两亿三千万列弗,考虑到塞尔维亚政府财政困难,故用摩拉瓦尔河以南领土上,塞尔维亚人的资产冲抵战争赔款;
5和约签订后,保加利亚军队24小时内,解除对贝尔格莱德的围困,一个月之内全部撤离塞尔维亚境内;
6和约签订后,保加利亚军队向三个月内,向塞尔维亚政府移交全部战俘;
7塞尔维亚政府保证不在采取任何针对保加利亚的措施,取缔一切激进派组织;
……
停战条约一共有七十八款,大大小小、方方面面的事情均有涉及。
不过真正涉及到核心利益的,还是第三条和第四条,条约从法律上明确了保加利亚对摩拉瓦尔河领土的所有权,还有这片领土上的财产所有权!
其它的条约内容,在斐迪南看来更像是拿来凑数的!
比如第一条,塞尔维亚认输并对战争负责,打了败仗当然要负责了,认输还不是说说而已,谁会当真?要是有实力,谁能保证塞尔维亚人不打回来!
第二条纯属搞笑的,这次战争的战犯不过问,反而追究上次战争的?而且连具体的名单都没有,不就是做做样子么?
第五条、第六条更不用说,长期在塞尔维亚驻军封锁,真当列强是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