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末的北京天气阴晴不定,忽冷忽热。
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人们行色匆匆的追赶着火车,一位28岁的青年背着一个重重的行囊在人群里穿梭。
“你丫会走路不?”一位50多岁的男人被青年踩了一脚怒气冲冲的说。
周围行色匆匆的人,有的停下脚步观看起来,有的继续赶路。
青年放下沉重的行囊说:“着急赶火车,实在没注意,对不起啊大哥。”
“不好意思如果管用要警察干嘛的?”男人反而更加过分起来。
“我说你这人就是成心找事是不是?我已经说了对不起,你还想怎么着?”青年看这人不依不饶的说。
“我想怎么着?你踩了我还有理了?拿2000块钱,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男人道。
“卧槽,你这是讹人啊。”青年被这男人气的说。
旁边停下脚步的人中有一位大哥说:“人小伙子也不是故意的,你这不是欺负人嘛!”
男人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欺负他了?我现在脚疼的厉害,不行去医院检查吧!”
旁边得大哥叹了口气,看自己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就离开了。
青年说:“凡事讲个道理,我就轻轻的碰了你一下,你就讹人是不是。”
男人说:“不给钱也行,我也踩你一脚,就当还回去!”
说完男人提起自己的脚就冲着青年踩去。
青年轻轻挪动身体轻易躲了过去。
男人一看青年躲开了,顺势一拳打了过去。
这一次青年没有躲闪,硬生生的用自己的手接住了这一拳。
青年的手一使劲,男人疼的脸上狰狞起来。
这时旁边走来两位警察,一胖一瘦,胖的说:“哎呦喂,我说哥俩儿这是干嘛呢?大庭广众的打架是不是?”
青年道:“警察同志来的正好,这家伙想讹我,不给钱就打人,我这是自卫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