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他竟然连一文钱都不能随便用,更不能去找漂亮妹子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这种苦行僧一般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趣了!
必须至少做一万件好事,并且积累一亿点功德值,才可以离开这个位面……
这不是坑徒弟,这简直就是虐徒弟啊!
师父,你老人家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啊!
师父!
………………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以前,叶笙一直以为,这句话是这么解释的:老天爷是不公平的,也没有啥仁慈之心,将世间万物都当成是一种叫做“刍狗”的东西,想怎么虐,就怎么虐。
反正这是上天安排的,最大。
后面的那句“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意思也差不多。
后来,他很认真地读了师父的《道德经》,又听了师父的解释,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
原来,古人用谷草扎成的,用以祭祀天地神灵的狗,就叫做刍狗。
刍狗虽是结草而成,但祭祀的人视其有魂灵,而装饰打扮并侍奉它们,以求福于天地神灵。
待大礼已毕,刍狗的魂灵升入天堂,它也就还原为纸草了,或者以火焚之,或者任人践踏。
圣人以百姓为刍狗,实质上是视百姓若神灵,从而敬重他们,保护他们,服务于他们,目的是为了国泰民安。
但是,倘若有人灵魂丧失,做出有害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就会遭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唾弃,下场如同丧失了灵魂的刍狗。
也就是说,刍狗有两种形态,一是有魂灵的,受人尊重;一是没有魂灵的,遭人唾弃。
万物虽为天地所生,但无一物为天地所偏爱。
天地统治万物,利用的正是这种至诚不移的自然规律。万物的生长发育,只能遵循这一规律,否则就会受到严惩。
圣人效法天地,以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圣人是由人民推举产生的,是人民的代言人,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因此,在圣人的心目中,只能存有法的观念,而不能存有“仁”的观念。
有了“仁”的观念,就会以自我为中心,用权力代替法律,这样一来,法律就会失去威严,社会就会滋生罪恶,百姓就要遭殃,这才是统治者最大的不仁。
“不仁”,是老子的法治思想。
仁是目的,不仁是措施,唯有不仁,才能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