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孙重一共打出去了七个电话,像大黄一样寒暄两句便挂断的,有四个,还有三个电话,打过去已经成了空号。
孙重抱着小卖部的电话,有些失魂落魄。这是自己仅有的七个朋友。竟然不是失联就是敷衍。竟然没有一个在这一年间发现自己已经失踪了!
小卖部老板体贴地帮孙重放好了听筒,再体贴地问候他一句:“电话费?”
孙重默默地掏钱给了老板。在老板转身去找钱的时候,孙重看见了货架上挂着的日历牌。
“2002年?”孙重失声叫了出来。
“02年咋了?”小卖部老板转过身,把零钱塞到孙重手里,不屑道:“莫名其妙……”
“今年是2002年?”孙重张大了嘴巴。他跟着那个人去到“实验室”的时候,明明是2000年啊!
“多新鲜啊!”小卖部老板坐到柜台后面,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孙重,道:“您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吗?今年是哪一年都不知道?”
孙重一副被雷劈了的样子。他竟然在那间实验室里呆了两年!
如果说,时间感的丧失让孙重感到了惊讶和一丝悲凉,那么,朋友们的反应则更让孙重更为受伤。
自己消失了两年,朋友们竟然就没有一个人发现有异样!
这也从另一面反映了,自己的朋友竟然两年间根本就没有和自己联系过!
走出小卖部的门,孙重只觉得脚步虚晃。
这就是自己的人生吗?根本没有人在意过自己。这个社会也不需要自己。
自己的存在感到底在哪里?
生在这个世上,自己到底算个什么?
风太冷了。简直是刺骨。
孙重忍不住用胳膊紧紧抱住了自己,似乎这样就可以让自己温暖一些。他终于明白,那些来往行人为什么会对自己投以看傻子一般的眼神了。
因为,这是一个冬日的清晨。
阳光虽然还算不错,但是架不住风寒刺骨啊。出来晨练的人,个个都捂着羽绒服,缠这围巾,戴着帽子。即便是由于锻炼出了汗,也不过是拉开外套拉链而已,谁也没有脱下羽绒服。
再看孙重,一身的邋邋遢遢的春装,这怎么能不让人投来诧异的眼光呢?
在“实验室”里呆的太久,孙重早已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他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竟在那人的“实验室”里差不多干了一年的活儿!
孙重赶紧把卫衣的帽子往脑袋上一蒙,低着头走上大路,一心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一边走着,孙重一边想着,自己离开了将近一年,不知道会不会被报告为失踪、销了户呢?他虽然没有亲戚家人,但总算是还有几个不错的朋友,他们找不到自己,肯定会报警的吧……
这样想着,孙重加快了脚步。
可是小土山距离自己居住的地方,实在是太远了。别说运动,孙重很长时间都没怎么走路了,这会儿刚走了没几步,他已经累的腿像灌了铅一样。
要是能打车的话,就好了。但孙重记得他出来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带钱。当时也是那个人开车带他过来的。
孙重下意识地把手插进了裤兜,心里抱着一丝丝希望:万一那个人给自己留了路费呢?
没有惊喜,但有意外。
裤兜里并没有钱,但是孙重却摸到了另外一个东西。摸起来凉凉的,且十分光滑。有手指头粗细。那是什么呢?
孙重握住这东西,掏出来放在眼前看着。
是一只塞住了瓶口的小玻璃瓶子,里面装着的,竟是孙重在“实验室”里提取的那些紫色液体。但孙重记得自己不过才提取了十毫升,可这只瓶子里的,就已经比十毫升多得多了。
这算什么?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