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丁修神情一呆,略显尴尬,当然听懂了,他的意思是:我也是个光脚的,不担心你会像对待靳一川那样来要挟我,所以,才会这么大胆的找你合作。
敢情,咱们是同一类人,我说怎么和你坐在一起逛窑子喝花酒,感觉这么自然,这么得劲儿呢。
“今儿个,先这样吧,这几天别去找靳一川了,他那几两干巴骨头,你又啃不饱。。”
唐锋站起来,又在桌子上放下一个五十两的银锭:“在这儿快活一宿,我请客。”
“那就谢了!”
丁修站起来拱拱手,瞅着唐锋离开的背影,神情稍显复杂。
这就给了一百两啊,他可真舍得,看来,还真是有大买卖要做。
不过,干嘛说靳一川是干巴骨头,我又啃不饱……咋感觉,像在骂我是狗?草!
走出醉云阁,唐锋心里还在盘算着其他事情,其实,刚刚丁修若是桀骜不驯,胆敢跟自己扎刺儿,那就掏出枪来,给他个一枪爆头。
在子弹面前,刀法再好,也没个卵用,那个距离下,干掉他轻而易举,事后也很好解释:这家伙底子多脏,一身罪名,咱身为锦衣卫,干掉这么一个江洋大盗有功无过,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只需把脑袋上的弹孔处理一下就行了。
没错,唐锋手里有枪,还不止一把,都装在监狱空间里呢。
枪械子弹,是在天下无贼的世界,在地下黑市收购黄金时顺便买到的,用的当然是黎叔的名头。
男儿行走江湖,没有一两把神兵利器来防身,那怎么可以。
在绣春刀这样的古代世界,一把小手枪,就足以称得上神兵利器了,否则,唐锋还真的没把握正面搞定丁修。
丁修武艺精湛,他那把一米五几的斩马刀,唐锋以小成境的铁布衫,想都甭想,肯定是扛不住的,冷兵器对砍,输面太大。
对丁修,要么干掉他,要么用好他,反正不能让他瞎掺和进来调皮捣蛋。
第二天清晨,守在衙门里的卢剑星,等到张百户前来坐班,先是报功(成功抓获许显纯,功劳都是大人您的),接着又问了自己补缺百户的事情。
果然,只不过稍稍提了一下先前给他的银子,张百户立马翻脸,说出来的话令人无比心寒,也就让卢剑星彻底明白了,唐锋所言不差,指望张英这厮,自己还真是瞎了眼,把银子喂狗了。
如此一来,卢剑星内心深处还真的升起了一点点期冀:难道,唐锋真的有什么好门路好办法,才会那般主动地提醒自己?
(如果您喜欢此书,请不要忘记收藏和推荐,谢谢!)
醉云阁,夜间营业的风月场所。
唐锋换了便装,把丁修带来这里,小酒喝着,小曲儿听着,待到丁修的警惕之心消散得差不多了,这才让弹琴唱曲的姑娘出去了,要跟他聊几句正事儿。
“丁兄喜欢赌钱吗?”
唐锋端着酒杯,稍显突兀地问。
“不赌!十赌九骗,我不会上那个当。”
丁修摇头回道:“唐大人为什么这么问?”
“赌博,会让人丧失理性。”
唐锋缓缓说道:“你若是个毫无理性的赌徒,我是不可能跟你合作的。”
“哦……”
丁修神色邪异的点点头,又问:“唐大人真的要跟我合作?可是我,除了挥刀砍人,就不会别的了啊。”
唐锋神秘一笑,暂时不语。
电影原作里,丁修这个角色确实是令人印象深刻,不只是他那略带逗比特质的一身邪气,他的性情也是难以捉摸,感觉相当矛盾。
别看他一个劲儿地欺负师弟靳一川,口口声声要弄死他,最后关头,却又下不了手,说了句:“可真要是杀了你,这世上就只剩我一个人了。”
靳一川为了救他,被赵靖忠安排的火枪手打死,丁修又会立场大变,协助沈炼千里追杀,最终干掉了赵靖忠。
杀男人毫不眨眼,但不碰妇孺……你说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唐锋是懒得猜的,只需要知道他爱财如命就行了。
待到丁修的好奇心被勾得差不多了,唐锋这才压低声音:“为了一千两银子,你都敢做什么事?”
丁修一挺脖子,双眼眯起:“啥都敢做!”
唐锋同样眯起眼,声音更低:“一万两呢?”
“嘶……”
丁修大口吸气,反倒有点不相信了:“大人不是在戏弄我吧?”
唐锋神色凝重地摇摇头,接着说道:“这段时间,朝廷大举铲除阉党,会有很多人掉脑袋,而且,都是有权有势,曾经无限风光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