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项链

大文学家 醉卧笑伊人 2178 字 8个月前

“只要你说到做到,那就一定可以。不过我明天就得吩咐下去,既然下一期的《红蔷薇》,有你这样的文坛新锐的短篇小说处女作出现,那肯定要给你做个专题,为你好好宣传一波的。而我给你的稿酬,将会是千字10银元,这个价格是不是很有诚意,配得上你的名声?”

不得不说凌静苏确实很有魄力,她也非常信任王德孚的实力,而王德孚短篇小说处女作的噱头,肯定是非常吸引那些关注着他的忠实读者的。

这些忠实读者,可能有不少都是校园学子,说不定《红蔷薇》可以通过这一波操作,极大地扩展它在学生群体中的市场。

“静苏你还是太客气了啊,不过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的短篇小说也不会让你失望的,它大概六千多字,倒是没想到又可以带来一笔外快,你这里可比那些散文杂志给力多了。”

“你知道就好……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我觉得我得好好监督你,否则你肯定要拖拖拖。”

“今天不早了,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开写。”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短篇小说,其灵感来源于他之前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晚宴,其中一位华丽出场的贵妇人,吸引了他的目光,尤其是她脖颈上那一条非常闪亮昂贵的钻石项链,这不由也让他想起了一篇来自他那个世界著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这篇短篇小说的名字,就叫做《项链》,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王德孚决定写的短篇小说,那就是华夏版的《项链》,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同样也可以借这篇小说,来讽刺一些东西,颇有深度,很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金主,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

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诗歌了。

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

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再来推一把《红蔷薇》,起码让《红蔷薇》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

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小说新作,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

至于短篇小说,她其实有点看不上,总觉得短篇小说肯定不会有长篇小说那样受欢迎,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

“新的长篇小说是什么,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一点也不唐突。

“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它会是一部通俗小说,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王德孚淡笑道。

“既然是通俗小说,那它放在《红蔷薇》上连载,岂不是最合适的,你难道不希望《红蔷薇》的销量更高、影响力更大吗?”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

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小说的《龙头》,适合在《红蔷薇》上连载,只因《红蔷薇》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而他的这部新小说,其天然的读者群,就是在魔都。

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小说作品,对魔都的读者来说,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