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让凌静苏感到惊喜的是,她原本以为拖稿狂魔王德孚肯定会逾期,没办法,对方在创作上的强迫症实在严重了,然而这一次,王德孚却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有时也可以很靠谱。
凌静苏成了这篇名为《项链》的短篇小说的第一个读者。
她一开始是怀着非常期待的心情阅读这样一篇作品的,说起来写也应该是王德孚的短篇小说处女作。
对于大部分小说家来说,先从短篇小说开始写起,再创作长篇小说,才算是比较正常的顺序,如果短篇小说都写不好,又如何去掌控好长篇小说呢?
偏偏王德孚就是个怪胎,他竟然先写了长篇小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现在才写短篇小说《项链》。
凌静苏一开始期待的心情,随着这篇短篇小说前五千字平铺直叙的内容而渐渐降低期待,她都忍不住觉得,是不是王德孚这货随意敷衍地写写来糊弄她了,这难道真对得起千字10银元的价格?
当然了,小说的前五千字所展现出来的文笔,依旧是让人赏心悦目的,有些句子也一如既往的精辟,可是她总觉得不够精彩,难道这个故事就是在教育读者不要因为盲目追求虚荣而导致悲惨的生活?
凌静苏的眉头蹙起,硬生生地忍住了自己的吐槽,强迫自己将结局看完……
直到她看到结局部分再次出现的“凌夫人”,还说她嫁给某王姓大作家时,她顿时就眉开眼笑,也不觉得这篇小说平平无奇了,可能这就是女人吧,男人有某个点t到她的心意,她就会觉得很满足。
但她一个人满足有什么用呢,这篇小说面向的读者,可不是她一个人。
然而,接下来看完了结局的她却一下子拍案而起,并脱口而出道:“这……这结局绝了啊,不过下面怎么没了?”
凌静苏现在其实很想知道,小说的女主刘织云,在知道自己丢失的那串借来的钻石项链是假的之后,她到底会是什么反应,只可惜,小说到此戛然而止,留给了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而这样一个完美的结局,无疑一下子让整篇文章都变得升华了,文章的戏剧性、讽刺性、艺术性甚至都因此而展现得淋漓尽致!
凌静苏这时才明白,原来她觉得之前的内容平平无奇,也是王德孚刻意安排的,否则她怎么会觉得这个结局如此精彩呢?
凌静苏的心中,只有满溢而出的敬佩。
小说的结局是这样的——
十年之末,夫妻俩居然还清了全部债务,连同高利贷者的利钱以及由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
刘织云像是老了。
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贫苦人家的强健粗硬而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高声说话,大盆水洗地板。
但是有时候她丈夫到办公室里去了,她独自坐在窗前,于是就回想从前的那个晚会。
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
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你或者救你,只消一点点小事。
然而,某一个星期日,她正走到天朝大街兜个圈子去调剂一周之中的日常劳作,这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带着孩子散步的妇人。
那就是凌夫人,她嫁给了一位姓王的大作家,她始终是年轻的,始终是美貌的,始终是有诱惑力的。
刘织云非常激动。
要不要去和她攀谈?对的,当然。并且自己现在已经还清了债务,可以彻底告诉她。为什么不?她走上前去了。
“早上好啊。”
那一位竟一点儿也不认识她了,以为自己被这个平民妇人这样亲热地叫唤是件怪事,她不由疑惑道:“早上好,请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错。我是刘织云啊,老同学都不记得啦?”
“你是刘织云?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过了许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以后;并且种种苦楚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这是怎样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