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尼密阿巨狮

祭天灭道 楼上老王 2584 字 9个月前

“在下不才,得不到这件神灵法器的认可,所以只能使用这件符咒将它们转移到自己的身上,不过一旦符咒失效,铠甲还是会回到原本的所有者手里。”男子为众人解释,“每张符咒顶多维持三到五分钟,检验诸位是否有缘的标准,就是看谁的持有时间能超过一刻钟。”

整整一刻钟的时间,绝对不是很长,可是这件铠甲之所以至今无主,就是因为没出现那个能持续一刻钟的人。

“标准因人而异,你还是没有把这其中的奥妙给解释清楚。”那名腰缠万贯的胖子终于开口,他抱着势在必得的心情而来,可眼看现在,估计是要无功而返了,所以心情当然不是很好。

这胖子出自宁川城中一个威名显赫的名门,世代以经商为主业,门下商人无数、佣兵繁多,更可怕的是,这个名门每过一段时间必会培养出一个修炼天才,从不担心人才稀缺等状况的发生,所以才能在宁川城里稳住阵脚。

“吕公子稍安勿躁,请容我慢慢解释。”男子微微一笑,显然认识这个吕姓胖子,所以态度尤为客气,他继续说道,“虎背金鳞甲,听名字想必诸位都会把关注点放在金鳞二字上吧,毕竟这是六界稀缺物种——金鳞鱼的鳞片,很难收集到足够的量来打磨一件铠甲。”

“不过这的确难能可贵,仅凭鳞片制成的防具就能达到圣具的水准,更何况掺有神料,成分虽然不多,但防御力绝对处于神级防具的中上等阶。”

男子所言没差,金鳞鱼曾经隶属龙族的一个旁系,关系亲的不能再亲,可惜到后来,龙族内部发生过一场动乱,金鳞族最终选择独善其身,脱离了龙族,改作一支新的水中种族,从太古就繁衍至今。

由于金鳞鱼卖相尊贵,鳞片熠熠生辉,而且肉质鲜美少有腥味,所以遭到了许多种族的围捕和驱猎,其中最过分的当属人族了,以至于到现在,金鳞鱼在人间界和上界已经成为了非常少见物种。

“可是,这件宝贝真正耐人寻味的,并不是金鳞两字,而是前者,虎背。”男子顿了顿,目光扫视将近四五百人的座位席,问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可曾听说过西大陆的一块地区,叫做阿尔戈利斯?”

部分人点头,也有些人摇头,比如萧铭新,他就没怎么听说过西大陆的事情,对那片大陆的地理都不清楚。

“当然听说过,那里有一块举世闻名的大森林,其中猛兽凶禽不计其数,古来一直被当做修炼宝地。”

“我也听说过,而且那地方自上古就很出名了,名声之大比我们东大陆的一些神迹都不遑多让。”有人道,“某非,这虎皮是从那大森林里找来的?”

西大陆有件震撼六界的史诗级传说,那就是关于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的十二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中第一项就跟这阿尔戈利斯地区有关。

而大力神就曾在那片大森林中斩获了一头全身犹如铜墙铁壁的猛狮,名为尼密阿巨狮。

从此,赫拉克勒斯不仅声名显赫,尼密阿巨狮的名声同样也得到传颂,世间大多以“迅猛无匹”、“嗜血如命”等字眼来形容它们,威名可丝毫不弱于东大陆的九头狮子。

“呵呵,是的没错,可是还不止这些。”男子笑了笑,一语刚落,身上的虎背金鳞甲便自动退回到那名士兵的手中,符咒的时间已经到了。

“这头狮子乃尼密阿巨狮的后代,当年被捕到时才三岁,按照凡人的年龄划分,它应该才刚刚步入成年,但是其实力却达到了惊人的无上境,那位猎手不辞辛劳、花费好几年才将之捕获。”男子终于放出重磅消息,让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也就是说,这里面的虎皮可是一头天阶猛兽的皮毛。”

“说到底,还不是在吹嘘防御力高罢了。”有人还是没弄明白,不禁有些受不了男子的拐外抹角。

“不光这样,这头狮子的主人是一位西大陆神灵,它只不过是一只坐骑而已。恰恰是因为这样,天阶猛狮死后的意志有所残留,所以才会自动择主。”

“如果我强行穿上去呢,难不成它还会把我给吞了?一件死物又能怎样,你们瞧那士兵,现在不是好端端的么。”人群中有人再次发出疑虑,引起众人哄然大笑。

“这是因为城内禁制,倘若放在城外,这名士兵绝对坚持不了一刻钟,强行穿戴上去就只有一个后果——全身精血尽被铠甲吞噬,一刻钟之内必会因心力憔悴而死,再到后来,就只剩骷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