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八章.对好莱坞说不(一更)

电影大亨 镔铁 3345 字 9个月前

夜晚,陈家别墅的灯光还在亮着。

陈笑棠坐在书房的沙发上,手里面夹着一根烟。他已经好久没有抽烟了。

自从医院出来以后,基本上就把这个不好的习惯给戒掉了,可是现在……他又开始抽上了。

烟雾袅袅。

陈笑棠整张脸笼罩在烟雾中,他在思考,今天罗伯特的话让他触及很大。

尤其凭借魔影娱乐,自己真得你能够进军好莱坞吗?!陈笑棠对此很有疑问。虽然胖子王京曾经安慰他,不要想太多,可是他还是忍不住去想……

依照魔影娱乐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如果再给陈笑棠五六年的时间,一定能够把它做成全香港乃至全亚洲最大的电影公司,就像曾经的邵氏一样,雄霸香江,可是现在,时不我待,他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

实际上陈笑棠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魔影娱乐从成立到现在,名列香港四大电影公司之一,这种奇迹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了,陈笑棠却还不满足,想要把这种奇迹推广到好莱坞去,但这可能吗?

好莱坞是白种人的天下,绝对不是黑眼睛黄皮肤中国人耀武扬威的地方。

可能有人要说了,不是有个李小龙吗?

但李小龙是唯一一个奇迹,这种奇迹是难以复制的。换句话来说,李小龙只有一个,陈笑棠就算做到最好,他也不能取代李小龙!

从另一方面来说,李小龙最大的成就是将“功夫”一词写进了西方的英语词典,让所有外国人见识了中国功夫的魅力。他作为巨星当之无愧,却不是一个成功的电影人,真正的电影人是能够纵横好莱坞这片天空,犹如大鹏展翅,翱翔九万里。

陈笑棠的目标就是如此!

带领魔影娱乐这艘巨大的“海盗船”,去洗劫好莱坞这座宝库的一切资源!

但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没有实力,你根本就是一只小鸡,什么中国龙,亚洲雄狮都是泛泛空话!

魔影娱乐才出头,在好莱坞这样的巨人面前,渺小的犹如沙子。

想要凭借这样的实力去打开好莱坞的大门,无疑,是一种自不量力的痴人说梦!

难啊,真得很难!

陈笑棠满腔苦恼。

室内,烟雾缭绕。

话说陈笑棠直接拒绝了从好莱坞过来的罗伯特,说:“对不起,罗伯特先生,我不太喜欢玩股票,更不喜欢被人当作股票玩,因为对于我来说,利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利润后面的一些东西……”

罗伯特耸耸肩:“我真不明白这世上还有人不喜欢钱的!不过不要紧,你只是没看到我们的合同而已,诺,这就是,你看了就一定会接受!”

说着,罗伯特就居高临下地把一份合约拿了出来,甩到陈笑棠面前,“亲爱的陈,我希望你看后会告诉我,你不会拒绝,并且很满意,我很期待与你的合作!”

陈笑棠接过合同,与胖子王京一起仔细翻看。

鬼佬罗伯特翘起二郎腿,早忘了嘴巴的疼痛,又开始喝咖啡。

不得不说,这份合约的内容真得很不错,在合约里面,福克斯公司向陈笑棠保证了一定会力捧他称为国际巨星,并且承诺他一到好莱坞就安排吃住等一切问题,甚至帮忙办理美国绿卡等手续。除此之外,福克斯公司还在合同内大方地开出了三千万美金的年薪,也就是说,就算陈笑棠呆在美国不拍戏,每年也能从福克斯公司手中取得三千万的收入。三千万美金,折合港币就是两亿多,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诱惑力超级巨大。

再说了,无数亚洲明星信誓旦旦地要勇闯好莱坞,打出一片天,可到头来能够真正成功的却屈指可数。大多数这样的英雄都折戟沉沙,半路死在了投奔好莱坞的大道上。归结其原因,其一是水土不服,其二是没有强大的公司辅助,其三是本身人气不足。

像陈笑棠这样的天皇巨星,如今在亚洲人气基本上已经饱和,没了太大的拓展空间,其唯一的出路就是直面好莱坞,进而晋升称为国际级的超级巨星。

这条道很苦,也很艰难,尤其危险的是,好莱坞没闯成功,亚洲这边的人气再丢掉……比如前世的李练杰,发哥等人,红得发紫的时候去了好莱坞,一年却难得拍上一部戏,就算拍了戏也是给人家鬼佬演员做配角,什么加勒比中的东方海盗,什么轰天炮中的大毒枭……

等他们彻底明白自己根本就不能左右好莱坞市场的时候,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的大本营还是香港,还是亚洲啊。只是可惜,这时候他们回过头来,已经有无数的新生代演员代替了他们在亚洲的地位,抢占了他们的市场。拍摄什么《霍元甲》,什么《赤壁》,什么《大上海》,一部戏比一部戏惨,说好听点是群众欣赏能力有限,埋怨电影导演拍摄不好,说难听点就是他们这种演员已经失去了那种一呼百应的号召力。

廉波老矣,尚能饭否?!以前的辉煌不再,变成了无比的彷徨!

这一次陈笑棠的机遇却有些不同。

福克斯竟然肯如此下本钱捧他,并且承诺若干苛刻的条件,有这样超级大牌的公司做后盾,不管是谁都难以拒绝。

正是抱着这种没人能够拒绝这份合同的心理,鬼佬罗伯特才显得悠然自得,倨傲之极。

在他看来,这些东方猴子就算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不把脑袋埋进这套子里,套子里的香蕉和奶酪足以让人迷失神智,做出机械性的选择。

说实话,当陈笑棠和胖子王京把这份合约看完以后,绝对也是心动不已。甚至彼此都能够听见彼此激烈的心跳。

太有诱惑性了!

尤其对于一个渴望开创新事业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儿饼!

可天底下真得有“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儿吗?!

答案绝对是,不!

因为在这份合约的后面,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严格地注明了:自合约签订起,必须服从公司指挥,负责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