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让收购了几家公司,摇身一变成了位多金总裁。

谈生意、打高尔夫、看画展、听歌剧,新一任总裁沈让总能将高雅跟庸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他本身就极有能力,眼光独到,基本投什么赚什么,生意上不需要他费神,就是感情上,总有那么点小空虚。

近来沈总有些不开心,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儿。

围绕沈总的那些溜须拍马的小老板们给他出主意,提议去顶级会所逛逛,兴许能找点什么乐子,沈让一琢磨,总算是发现这个剧本缺点什么了,他是总裁,就缺个小娇妻啊。

于是这一天,他在几位小老板们的簇拥下,踏进了金碧辉煌的私人会所——夜色会所。

先不说会所内部有多豪华多闪瞎人眼,就会所经理领着一溜儿青葱水嫩的少男少女站在面前供人挑选,就够让人挑花眼了。

沈让倚在超豪华沙发里,白色衬衫领口的扣子解了两颗,袖子挽到肘部,右手执起水晶杯,也不喝,就这么眯着眼,轻轻晃啊晃,任由杯中的酒红色液体肆意旋转。

包厢的灯光经过人为调暗,朦胧的光影模糊了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凭空生出几许暧昧跟迷离。沈让挑得眼花,懒懒散散地征求着身边人的意见:“老张,你觉得谁留下?”

张三瞅着哪个都好,犹犹豫豫地问:“要不,都留下?”

李四插嘴道:“沈总问这个问题,肯定是想挑最好的。”见沈让低头品酒,没有反驳,李四大着胆子自作主张道:“经理,把你们这儿最好看的带过来。”

经理点头应是。

不多时,经理就领了个人过来,只是跟之前见过的那些衣着光鲜的少男少女相比,这个人明显没怎么打扮,倒像是临时拉来凑数的,头发凌乱,睡眼惺忪,脚上居然还拖着人字拖,此时两只白嫩的大脚趾正无处安放地动啊动。

张三一脸怀疑,“他就是你们这儿最好看的?”

经理笑容谄媚,道:“是啊,我们老板当初捡他,就是因为他有一副好皮囊。”

沈让被勾起了好奇心,“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