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之把膝盖顶了他一下。
宋易扯着唇角笑,“手续都办好了?”
悯之摇摇头,“没呢,急着回来,就提前买了票,托同学帮我办。”
“还回学校吗?”
“不用回了。”
“放寒假了?”
“嗯!”
“搬来跟我住吧!”
“嗯,……啊?”悯之差点儿没反应过来,戳了他一下,“我爸爸会剥了我……不,剥了你的。”
宋易看着她,沉默片刻,“至少今晚别走了。”
悯之心头跳了跳,最后还是“哦”了声。
“那我跟我妈妈说今晚住在宁宁那里。”
宋易满意地笑了,一整夜僵硬的脸上,终于彻底放松了下来。
宋易推开包厢的门,很多目光聚过来,聊天的都停止了声音,单单看着宋易把人姑娘手揣兜里这画面,都够玄幻。
悯之没想到是这阵仗,不太好意思地悄悄把手掏了出来,然后欠身,“你们好。”
宋易抬手介绍了一下,“我女朋友,我怕来不及带她去吃饭,就把她带这边来了。”
他走之前问过大家,说介不介意加个人,一群人起哄说人多了热闹,让他多叫几个没关系。
没想到竟然是他女朋友。
宋易叫了服务生,让在他边上加了个凳子。
特意要了份面给她吃,然后又添了几样新菜。
然后解释说:“这边菜品海鲜多,她胃不好。”
边儿上人客气地和悯之寒暄了两句,然后调侃宋易,竟然有这么体贴的一面。
他笑了笑,透着几分邪性。
“喜欢,没办法。”
悯之进来的那一刻,肖恩慈是不屑的。
这通身的打扮,会让她觉得看到一个不修边幅的中学生一样,除了夸一句青涩率性外,就只剩下怜悯了。
周乔曾经暗示过她,说宋易的女朋友是他心头肉。一个男人愿意宠女人,这个女人必然有过硬的资本,美貌,身材,性格……等等。但陆悯之这幅尊容,她并不觉得自己完全没有机会。
女人总是喜欢比较,她尤甚,尤其一个看不上她的男人喜欢的女人,她会忍不住拿来和自己对比。
对比结果使她更加自信,而已。
但悯之脱了外套,帽子,口罩,手套,微笑起来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呆滞,她太漂亮了,不是那种夺目的美,但让人很舒服,温和,柔软,纯净。
气质通透得让人自惭形秽。
她的老板——宋易的合作方——一个上市公司的总裁,来这里被视作亲民的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十五度欠身,亲和地和悯之握了手,用一种略带谨慎的语气对悯之说,“代我向你舅舅问好。”
悯之也欠身,“我会的。这段时间也麻烦您照顾宋易了。”
“应该的,都是自己人。宋易是个很优秀的孩子。”
悯之笑了笑,“谢谢您夸他。”
“都是实话。”
……
肖恩慈做了老板两年的左膀右臂。至今仍旧无法和对方从容对视,每次说话都要拿出百分之二百的精神去对待。
究其原因,老板从来没有这样和颜悦色地对待过她。还有,她并没有底气去和老板平等对话。
她有一瞬间明白,自己和陆悯之的差距在哪里。因为明白,所以不甘心。
恶毒是一根刺,会狠狠地扎进肺腑里,直到流脓溃烂。
那颗刺,已经悄悄地从皮肉里刺了进去。
悯之和宋易走的时候,在楼下看见一个女孩子,穿很少,裙子外面只罩了件大衣,真真的美丽冻人那种。如果没记错,是合作公司的首席秘书,似乎姓肖。
小美人冲他们笑了笑,然后点了点头。悯之也回了一个笑,同样点了点头。
宋易拍了下她后脑勺,暗骂了声缺心眼。
地主家的傻闺女一样。
悯之气哼哼地踹了他一脚,副驾驶都不坐了,坐到后座去,抱着靠枕生闷气。
“你打我干嘛!有漂亮姑娘冲你笑,我还没打你呢,你还打我。”
“看着别人冲我笑,你还回应人家,你缺心眼吗?”
“是你心里有鬼。”
“我没有。我坦坦荡荡,清清白白,为你守身如玉,你要是不放心,我现在给你验。”
宋易把人半拖半抱地哄出来,搁到副驾驶上,俯身给她扣了安全带,然后单膝踏在车门处,扶着椅背,弯腰亲吻她,吻得又凶又投入。
悯之舌头被他吸得发麻,头一次认识到,亲吻也能让人心跳加速到迷幻的地步。她甚至感觉腿脚都是软的。
他喜欢亲吻到最后咬一下她的下唇。
他啃了她一下,然后抬起头来,抚摸她的脸,叹了口气,十分遗憾地说,“先回家吧!”
29
悯之走的第二个月。
国庆节后没多久,天气渐渐转凉,因为合作了一个大项目,加班已经第三周了。
宋易把穿了两天的衣服换掉,装进洗衣袋里让干洗店的员工来拿。
他洗了个头,打算今晚回家去休息,出来的时候碰见肖恩慈。
用周乔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姑娘,有着水墨画一般的气质,浓淡相宜的面目。很温柔,说话轻声细语。
她是合作方派来的监工,和他们一同工作,她经常捧着热水杯像个小老爷一样弯着腰查看每个人的电脑,但很少说什么。她会买咖啡分给大家喝。
她喜欢穿长裙,头发偏到一侧,公司里的小年轻都很喜欢她,暗戳戳地谋算着约她去看电影。
她总是能礼貌又不失体面地拒绝。
慢慢的,大家都知道她对他们不敢兴趣。
或者说,她只对宋易感兴趣。
她从来不查看宋易的电脑。
她给每个人买大杯的美式,唯独给宋易买双份的意式浓缩。
她在路上碰见任何人都礼貌地点头,唯独碰见宋易时会笑。
她经常在楼下的意式餐厅吃焗饭,因为宋易经常会去那里。他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肖恩慈会在他对面坐下来,说:“好巧啊!”
宋易吃饭很快,五分钟搞定一盘意面。他喝水很大口,既不斯文,也不赏心悦目。他付完款就走,经常全程只在她坐下的时候抬头看一眼她,冷淡又不失礼貌地回一句“嗯”。
他从不好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好奇她为什么喜欢坐在他对面。
更不想知道,她任何的信息。
这很简单地可以归结为四个字:不感兴趣!
但肖恩慈乐此不疲。
她今天又遇见他,看见他洗头发,她就知道,她今晚要回家。——这是观察多天的结论。
有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她,让她口干舌燥,心跳加快。
“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就租住在你家附近。我很会做夜宵的,作为回报,我可以请你去我家吃夜宵。”她眨了下眼睛,是一副半开玩笑的俏皮表情。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漂亮有时候是张通行证,可以轻易地得到别人的爱、关怀,还有诸多其他的便利。
宋易凝视了她几秒钟。
在这短暂的几秒钟里,她觉得自己在被一种冷漠的目光审视,她看见他眉毛微微隆起,聚成小小的一个峰。
宋易单手叉腰,另一手捞着自己的风衣外套,头发还是湿的,整个人显得放诞不羁。他这个人很奇怪,回家之前总是要换个衣服,然后再洗个头发。明明回家更容易搞定的事,但却非要这样做。
有些人天生就比较古怪。
但她喜欢他这种古怪。
他在沉默了几秒钟后,终于开口:“抱歉,不太方便。”
他抬腕看了看表,“晚上七点钟,离最后一班地铁还有两个小时,我想比让我载你更简便。”他用同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回答,“最好不要随便上一个陌生男人的车。我也不太喜欢带陌生女人,我女朋友心眼丁点儿小,我不太希望她不开心。”
那是第一次交锋。
肖恩慈笑了笑,“啊,还想着蹭个便车呢!看来不能占便宜喽。”
宋易礼貌地微笑,侧身,绕过她,走了。
晚上风已经很冷了。
落叶被吹得打着旋儿,萧瑟的秋意渐渐地浓烈了。
他忽然又担心他的悯之,那个个头不到一六五,抱起来很轻,身材娇小的可以整个钻进他怀里漂亮又善良的悯之,她很喜欢笑,待人和善,很少生气,只有他才能惹她跳脚。
她在奥地利不知道如何了。
据说那边很冷,她有很多华人朋友,她的英文不错,也会点儿德语,但她说周围人说英文反而多,她经常被人约着出去逛,因斯坦布尔有个大叔是陆季行的朋友,她去那边做客的时候,和大叔的儿子一起去山脚下看风景。
宋易吃了好几天飞醋。
不知道有没有臭崽子们去骚扰她。
她前段时间还在说路上看见一个蓝眼睛黄头发的白皮肤男孩,形容他像是童话里的精灵王子一样漂亮。
宋易警告她别瞎想点儿有的没的。
……
他路过楼下的餐厅,进去打包了一份浓汤,汤装在纸杯里,他揭了盖子,就着喝了一口,毫无形象可言。后来周乔总是啧啧感叹,就他这糙老爷们儿的形象,不知道肖恩慈看上他哪里了。
冒着被人唾弃的风险都要上赶着当第三者。
宋易钻进车里的时候,给悯之打了个越洋电话,她那里是下午,要比这里早两个小时。
悯之略显软糯的声线从听筒里传出来,“你今晚不忙嘛?”
他便满足地笑了,“嗯,我偷懒,回家睡觉。在做什么?”
悯之举着手机给他听,“在回宿舍的路上,有个盲人大叔在拉小提琴,我在听。”
“嗯。宝贝……”
悯之“嗯?”了声。
“我很想你。”
……
肖恩慈从大厦下来,目送宋易驱车离开,然后才去了地铁站。
从这里到她住的地方,不过五站地铁,十几分钟,下了地铁走两百米就是她住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