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奚氏族人

楚臣 更俗 3129 字 7个月前

送走冯宣等人,韩谦与奚荏登岸走回营地。

除了山寨送来的三百壮劳力,四姓船队及船帮留下的百余人,从匠坊抽调出来、随龙雀军主力西进的百余匠师、匠工外,还有左司兵房五十余精锐斥候,都集中在北岸的均县残城之内。

营地的规模颇大,大多数都只能住进临时搭建的窝棚里,韩谦的主帐稍些阔气一些,挑选了一栋院子,用篷布遮覆破天窗的屋顶,勉强将寒气抵挡在外面。

这时候,田城领进来两个一老一少、身材都颇为健硕的黑脸汉子。

这两人大冷天也是赤着脚在雪地里走,都冻得皲裂开来,露出一道道血口子,身上衣服也破破烂烂,冻得他们直打哆嗦。

“昌叔、奚发儿!”

虽然早在二十年前,赵无忌就已经去找杨钦会合,从杨钦手里接管十六名第一批被赎买过来的奚氏少年,但赵无忌带着这批奚氏少年在山野间训练,还没有回来跟韩谦会合,奚荏也是到此时,才有机会第一次跟族人相见。

看到两名黑脸汉子,奚荏也抑不住内心激动的心绪,微颤着喊出声来。

“少小姐……”两名奚氏族人迟疑的打量着男扮女装的奚荏。

奚氏部族被肢解拆散,已经有几年了,奚荏也是从少不更事的黄毛丫头,长成风韵清艳的二九少妇,容貌变化颇大,但奚成被杀,奚荏被冯昌裕送给刺史公子为奴的事,奚昌与奚发儿父子还是都有听闻。

却是没有想到能在千里之外,与少小姐相遇。

奚昌、奚发儿父子俩还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即便认出奚荏来,当下也只能强忍住激动的心绪,低头等候韩谦的发落。

韩谦坐到长案之后,此等条件简陋,指了指案前铺开的草席,示意奚昌、奚发儿父子席地坐下来说话:

“奚成忘却奚氏被灭的仇恨,甘心沦为冯昌裕的走狗,曾意欲刺杀我父子,最终被我身边扈卫所杀;我与奚荏约定,只要奚氏子弟能为我所用,我会倾尽全力助奚氏在叙州的山水之间重新获得立足之地!我现在问一问你们,可愿效忠于我?”

奚昌、奚发儿怔立当场,屈坐在草席上,屁股都没有敢放下来呢,难以相信韩谦所说的话都是真的。

“大人所言皆是事实,我已经决定效忠于大人,以换取奚氏复族的机会——冯宣及叙州船帮暗中寻找、赎买奚氏族人,也是大人所授意。”奚荏照着与韩谦的约定,跟奚昌、奚发儿说道。

韩谦再次站在均县故地沧浪洲头,已经是十一月十四日了,这距离他进入襄州已经是又过去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剥夺柴建、张平等人对侍卫营的指挥权,新编侍卫营,确定沈漾在三皇子身边主事,这诸多事足足浪费了近半个月的时间。

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值得的。

不管沈漾对韩谦、李知诰是否存在偏见,但沈漾为人是公正的,会极力去维护龙雀军内部的稳定,也会更有效的将郭亮、高承源等将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得龙雀军内部更均衡的发展,使得更多寒族将卒有机会出头,也将最终稳固三皇子的权势,提升其声望。

然而对分秒必争的韩谦而言,白白流逝的半个月时间,实在是令他深感痛惜。

杨钦、田城也是一直等到沈漾等人率龙雀军主力抵达襄州城之后,才被韩谦重新放到沧浪来主事,等到韩谦拖延三四日赶过来,计划中的沧浪城,到这时连几座坊院的地基都没有清理出来。

不过留在沧浪的人马,在过去半个多月时间里,还是做了一些事情。

汉水北岸,从均县残城往西、往北百里内的崇山峻岭,分布在近百座大大小小的山寨,与外界道路不通。

在过去半个月内,留在均县故城的人马,跋山涉水翻越山岭携带茶药盐铁等厚礼前往沟通。

相当部分的山寨对自持官兵身份前来的左司斥候还保持警惕,将厚礼拒之门外,但也有十数座山寨生存状况实在窘迫,同时这些山寨与外界的交通情况相对要好一些,意识到楚军沿丹江挺进的势态极其坚决,担心坚决拒绝会遭到严厉的打击,接受左司所馈赠的厚礼,也各自派出十数二十精壮,总计凑成三百壮劳力集结到修筑沧浪城的均县故城,供左司劳役。

这便是左司在均县故城过去半个月的最大收获,然而韩谦想要在均县故城的修建沧浪城,三百壮劳力实在太少了。

韩谦将冯宣以及冯璋、高宝等受四姓所派负责押船的头领召唤过来,说道:“殿下要在此地筑沧浪城,人力匮乏,四姓都借我十人使用,冯宣你手下人马稍多一些,则留三十人下来,应该不会耽搁你们押船返回叙州。”

左司赠山寨以厚礼,收授厚礼的山寨也都知道天下没有白得的午餐,除了派出一部分精壮劳力参与劳役外,其他也用山货补足缺额。

相比较以往控制邓襄地区的统治者,一心想控制、盘剥这些山寨而言,左司至少为物资匮乏多年的山寨,提供公平交易的机会,虽然不会立即打消所有山寨的戒心,但也没有引起尖锐的对立,算是开了一个好头。

韩谦除了将收拢过来的山货,交给冯宣他们运往叙州,折抵第二批运出叙州的八船物资货款之外,还额外从钱铺近期所筹贷的钱款里拨出三百万钱,折抵船队的运费以及四姓应得之利。

韩谦此时再提这样的要求,四姓所派的头领都难以拒绝,都不用高宝在背后鼓劲唆使,冯璋等人便应承下来:“韩大人所令,我等莫敢不从。”

毕竟韩谦仅仅是暂时跟各姓借用十人而已,他们回到叙州,还都可以从部族补足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