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怎么还留着?”关莎拿着一件已经被洗得发白的紫色t恤朝萧杰问道,体恤上的卡通图案早已面目全非,图案表层的裂痕干涸得跟戈壁滩沙漠一样。
“没穿烂,为什么不留着?”萧杰回答。
萧杰的逻辑是,衣服一定要穿破才可以扔,虽然他不至于在穿破的衣服上打补丁继续穿,但若一件t恤没破,外观再怎么不忍直视萧杰都不会扔。
“可以当睡衣。”这是萧杰从关莎手中挽救出一件又一件衣服时的统一说辞。
关莎给萧杰买过一些衣服,但收到衣服的萧杰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他看上去并不高兴,但也不至于生气,只是简单对关莎说谢谢,并嘱咐以后不要买了。
刚开始关莎只是觉得萧杰不想让自己破费,后来她发现萧杰是真的不喜欢穿新衣服。
如果职场上的成就感来自于投出一家好公司直到看着它上市,这个男人生活中的成就感就是将一件衣服穿破,萧杰将破衣服扔进垃圾桶前都会小心叠好,同时脸上露出关莎从未见过的那种知足又满意的笑容。
除此之外,萧杰还要很多算不上优点的癖好。
比如他不吃青椒和红椒,大蒜和姜,从来不吃,萧杰说这些东西是配菜,而配菜不是菜,不是用来吃的。
比如萧杰每晚一定要凌晨一点半以后才能一躺上床就睡着,在此之前就算关莎硬把他按在床上,他也只能戴着耳机听投资圈新闻或者听历史来尝试入睡,不过每次都失败。
再比如萧杰非常不喜欢含糖的东西,去便利店买饮料只要不是他熟悉的,他第一时间做的就是去看成分表里有没有添加糖,只要有,一律不喝。
萧杰还有一个癖好让关莎很是无语。
每到晚上,只要萧杰打开电脑,他就一定要把灯都关掉,萧杰说他不喜欢开着灯看电脑,有好几次关莎从房间出来想去厨房拿东西,瞅见萧杰黑灯瞎火地在餐厅加班,她灯也不敢开,只能用手机当电筒,蹑手蹑脚地拿完东西再回到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