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没准儿反而是“一个亿”的“小目标”真的有小目标……
——毕竟,这已经不仅仅是能力,而更多的是背景的问题了……
当然,北美这边其实在这种毒鸡汤问题上也是不遑多让的——
要知道,无数it人的偶像大门同学最开始发家时,从ib手里搞到初始版的dos系统时,他老妈可正在ib的董事会中……
总之,在2004年的太平洋对岸,因为陈x桥的激励作用,无数互联网企业都意识到了网络游戏是一条他们实现盈利的可行之路。
“手里有款游戏就能赚钱!”
——这既是一个口号,某种程度上,也是这个年代的真实写照。
可偏偏,这个年代太平洋对岸是没有多少游戏研发商的。
这种情况下,从各行各业转过来做游戏代理的代理商们,就盯上了海外的产品——
临近的棒子国自然是首选,毕竟有成功的范例嘛;
而不远的丸子国游戏产业发达,他们自然也不会放过;
而欧美的游戏,虽然存在的文化差异更大一些,但在这个有款游戏就能赚钱的年代,感兴趣的代理商也是不少的。
尤其,幽灵党工作室的《加勒比海盗3》是影游联动,在电影三部曲最后一部即将上映的现在,非常有利于宣传。
更不要说,《加勒比海盗3》的游戏在北美已经公测并引起了轰动,这种情况下,傻子都知道引进这款游戏赚大钱的机会是极大的。
所以,对岸不少有眼光有实力的公司就都闻着味儿过来了……
“不过,代理给哪家好呢?”
夏洛特可是知道,太平洋对岸的网游市场会发展成多大的,而且,与电影市场的逐渐爆发不同,对岸游戏市场的扩大,几乎是爆炸性的。
所以,在游戏部门的史德恩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太平洋对岸的代理商时,他便半感兴趣半重视地把这件事接了过去。
实际上,因为目前刚刚兴起没几年的缘故,太平洋对岸的游戏代理商们大多是新手,鱼龙混杂,远不如夏洛特原时空中2012年后经历过残酷市场淘汰的样子。
此时还是2004年,太平洋对岸的互联网行业还是群雄逐鹿的时代,即使是以后鼎鼎大名的猪场和企鹅,此时也不算多强。而他们对对游戏的运营推广实力,更是完全没有和其它对手拉来差距。
——这方面,反而是已经成功运营过《传奇》的成大相对比较有经验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