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禀什长大人,我等……怕了。”
任侠最忌讳一个怕字,但这次他们都点头承认了,或许,他们不怕死,但他们怕死得不值,因为一块鹿肉死在这里,家里人不知道得羞成什么样子呢。
“我们说什么,你们听,剩下的,全交给我等。”
忽的,苏昂和季然一起开口。
图穷匕见,要的就是这个。
临时组建的军伍,到底和广腾手底下的那些人,不一样啊。
早就在籍的士卒,都是从瑶国千挑万选出来的,已经服役了很久,懂军令,知军法,令箭发出,他们都会听从,可眼前的这十六个任侠,只是聚集而来的豪侠而已,散漫惯了,会怕军法,但不一定能够在危急时刻还遵循军令。
这里的士卒,和苏昂早就习惯的那个世界不一样,个人英雄主义很重,哪怕因为爵位、职衔服从他,不彻底认可的话,内心里也没当成一回事。
就好像任侠里流传的一句话:
深山苦修三十年,敢叫天地换新颜。
他们坚信要是丢掉家庭、朋友,丢掉所有的一切,深山苦修三十年,只要没死的话,必然是能够在一郡翻云覆雨的可怕强者。
当然,几乎不可能活下来,能丢掉一切的人也不多。
但这句话,彻底诠释了任侠的骄傲……
苏昂觉得:和这样的士卒一起上战场,往后的憋屈,多着呢。
所以,只能让他们彻底信服……
眼看十几个任侠全都沉默,苏昂顿了一下,淡淡的道:“怕?那就不要吃了。”
“疯子!”一个任侠攥紧拳头,猛然打碎了自己左肩的肩甲。
他低着头,踉跄着往行舍院门的那边去,他不再跟随苏昂和季然,作为违反承诺的代价,他打碎了自己的左边肩甲。
开战之前,肩甲碎。
此人已经不是士卒,需要去谋士所解除士伍籍,并且,他也做不成任侠了,要作为隶臣修建三年城墙,之后,回去做个平民百姓。
“去捕猎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不会怕,但事到临头,我怕了,什长大人,我对不起你,但你是个疯子!”
临走时,他低声道。
声音很低,但恰好能让人听见,苏昂笑了笑,偏头道:“出具文书给谋士所,说这人情有可原,有我这个什长作保,不用做三年隶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