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芳,你怎么看?你为什么不说话?”
“不要吵,我现在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
“滚!永远长不大的小屁孩。”
“你才是小屁孩!你全家都是小屁孩!”李元芳怒了,扬了扬拳头,“我是永远都不会去找狄仁杰和武媚娘的,因为……因为他们太恐怖!”
“太恐怖?”李白很疑惑。
长安城中的女帝武则天,断案大师狄仁杰,在眼前这个魔种后裔李元芳的眼里,竟然是“太恐怖”的存在,为什么?
………………
在歌乐镇上的美食一条街,至少有五家酒馆,现在李白就在一家叫做“杯莫停”的酒馆中,靠窗而坐,有滋有味的自斟自饮。
微浊的酒,是农家酿的米酒,价格不贵,却很醇香,入口甘美。
嗯,这家“杯莫停”,是一家很有良心的酒馆啊,以后要常来。
在这个时刻,李白只想唱一首歌,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他是那种想做就做、想唱就唱的人,竟然真的以筷击碗,大声唱了起来。
夜已深,酒馆里只有三个人。
除了李白之外,一个是老板兼厨子,一个也是猎魔人。
那个猎魔人脸色偏黑,皮肤粗糙,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宛如蜈蚣一般,显得狰狞恐怖,看不出真实年龄,不过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老手。
“闭嘴!你的歌声太难听了,害得我吃不下饭!”那个猎魔人开口了,皱着眉头。
李白微微一怔,淡淡一笑,还没决定是光顾着自己爽,不顾其他人的感受,还是暂停一下,待会儿去歌乐山上再唱,那个老板兼厨子就抬起了头。
那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长得虽然不算帅气,却很善良,很温和,给人一种很愿意跟他结交,愿意无条件信任他的感觉。
“你的声音虽然不算好听,但歌词真的很美,我希望能听到最后。”
目光凝注着李白,那个男子微微一笑。
李白原本就对这个男子有好感,此刻听他这么一说,就更有好感了,微笑道:“我叫李白。兄弟,怎么称呼?”
“杜甫。”
李白,杜甫,这两个伟大的名字,两个伟大的人,在这一刻相遇。
恰王者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