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再次见血

这些小混混明显都是经常干架,见过血的。

九十年代偷盗、抢劫、打架的事情并不少见,这些小混混就是犯这些事的主力军,打架死人也不是很新鲜事。

不同于那些米贩子,米贩子是做生意的,他们只是欺软怕硬,不敢真闹出大事。

但现在街上的小混混里面,还真有敢动手杀人的,真敢拼命的。

给人放放血,他们都觉得是小活。

陈晓峰被张谦修给踹翻,其他几个混混立刻就往上冲,准备干架。

甚至连那些女人操起东西就敢上来放阴招,丝毫不怯场,一看就是老手。

张谦修心里也怒,自己只是想老老实实做个生意,不偷不抢,就连五块钱的旅馆也舍不得住,他只想做一个老实的生意人。

可米贩子欺他;街上小混混辱他和他的家人。

这社会,是要逼着他犯狠啊!

张谦修怒吼一声,举手亮出手中的短刀,朝着一个人就冲了上去。

被追的人转身就跑。

而那些小混混看到张谦修的刀,也吃了一惊,纷纷后退,有人嘴里大骂:“我艹,是个硬茬,居然还带刀了。”

这些小混混虽然退走,却没有太在意,居然还有人在开玩笑:“这王八蛋应该带剑,这乞丐样,到时候就叫贱丐。”

一个女人大笑:“胡磊,你这人才贱,你没看到这丐帮弟子发火了吗?”

这就是真正见过血的小混混和那些欺软怕硬米贩子的区别。

这些小混混根本不怕张谦修手里的刀。

张谦修转身朝着陈晓峰走去。

陈晓峰这时候刚缓过来,看到张谦修拿刀朝着自己走来,赶紧爬起来就想跑,嘴里还大喊:“我艹你们几个,他一个人怕个屁啊,上来,一起弄死他丫的,丢辰河里去。”

辰河是县城边上流过的一条大河,县城这一段河深二十多米,宽一百三十多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