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同时,庄园里的人听见枪声后,有大批人开着车追了出来,但伏击雪佛兰的人则是马离去了,两辆吉普车风驰电掣的开出这一片。
方向,洛杉矶和墨西哥的交界处。
二十分钟后,庄园的一间书房里,沈平惊愕的看着沈天养。
“人还没有出洛杉矶,甚至刚刚有了动作,被人给打死在半路了,这件事你怎么看啊?”
沈平沉默了半天,有些迷茫的说道:“家里有鬼?”
“庄园里百号人,有的人心不属于姓沈的也很正常,我不是在问你这个事,而是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
沈天养用一种很平淡的语气,谆谆教导的态度,轻声说道:“这个社会,远远已经过了擒贼先擒王的年代了,你如果派人真的去杀了安邦,那么接下来在洛杉矶,或者在你,我和你父亲,母亲等人出行的路,今天的事将会接二连三的演,会有无数把黑洞洞的枪口在暗瞄着你,然后伺机开冷枪,所以你觉得你让人去了香港,哪怕安邦真的死了,是不是只是图一时之快?但换回来的,却是无穷无尽的担忧和提防,你认为值得么?”
沈平捏着拳头,无助的闭了眼睛,讶然问道:“爷爷,那这件事这么算了么?”
“暂时算了,以后再说,擒贼先擒王不管用,那得全盘端掉才行,明白了吧······”
沈天养是知道沈平私自让沈状带人去香港这件事的,但他却没有插手去管,而是用一种很生动和血淋淋的事实来告诉自己的孙子。
对待敌人,不是一枪打死对方完事了的,那是杀手该干的事。
一个成熟的组织机构,要做的是对敌人得要达到团灭才行,不然你只要剩下一个,那接下来你要面对的该是春风吹又生的报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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