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之前的我,不知为什么,躺在浴缸里割腕自杀。后来我晕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看见一缸子血水,又迷茫又害怕,连忙爬起来拨打急救电话。”我虚实结合地陈述道,并向他展示了手腕上愈合不到一个月的蜿蜒伤疤,“我被救了过来,却什么也记不起来,连名字都忘了。”

虽然是扯谎,却因为言真意切,景光没有露出疑色,他点点头,看似相信了。

但我并没有因此而一块石头落地。我觉得他城府挺深的,默默观察出了我的这么多疑点,愣是没有脱口质问,还跟我“甜蜜”相处了这么久,每天都给我演奏好听的音乐(虽然是我缠着的),做一桌子美味佳肴(这个是他自愿的),从某种意义上看,他也蛮可怕的。

我摩挲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缩了缩肩膀。

果然能卧底黑衣组织这么久,都不是省油的灯。

景光掐住了这个话题,没有继续深入下去。我预想中的连珠炮质问完全没有发生,他盯着地面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安静地走进厨房,在餐台旁坐下。

我在客厅手足无措了一会儿,蹑手蹑脚钻进了卧室,悄咪咪反锁上门,被子一卷躺倒在床上。脑子里一团乱麻。

晚上景光没给我做饭,我也没往厨房去,肚子咕咕叫,从床底翻出一箱杯面,刚高兴不到两秒,就想起杯面也是吃不得的,因为要去厨房烧热水。

可我又是挨不了饿的人,纠结半天,决定去楼下吃鳗鱼饭。

我尽量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再关上,像个贼。饱餐一顿后,买了些水果和零食,推开门,赫然看见景光正端坐在沙发上,翻动着一本厚重的书。听见开门声抬头看我时的神态,酷似一位捉奸的丈夫……

那是绯色绫子的书,似乎是关于世界名画的,质感十分好,也相当昂贵。

我挠了挠嘴角,尴尬地嘿嘿笑了一声,便脱下鞋子,自觉地往卧室走。

不过,这里是我家呀,我为什么非要像个做错事的人那样呢?

景光在背后注视着我,我知道,这也是我义无反顾钻进卧室的主要原因。

暂时不想跟他面对面,我是真的一无所知,而他的推理能力又相当不错,我还不想翻车。

就这样熬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顶着黑眼圈去洗漱,刚一推开门,一个哈欠还没打出口,就被硬生生憋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