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找到了,并且我应该是最先找到他的人。”
“他的情况如何?”
“看起来很不错,不久前,我给了他一点东西,相信这东西应该能够提前让他掌握一些东西。”
“可当初那个白衣人说过,让我们不准插手的,至少在他没自己觉醒之前,不能插手他的生活。”
“呵呵,分寸我有把握,这个你不用操心。”
“他这一世,叫什么?什么身份?”
“告诉你也无妨,他这一世,也叫乐毅,但已经不是那个普通的乐毅了,是皇族乐毅。七王府七王爷的长子,最近听说已经过继给五王爷了,无论如何,依旧是皇室子弟。”
“呵呵,这么说来,今日我救的那个人,是救对了。救他,也算是帮了主公对吧?”赵云自言自语地说。
“你要救的人是皇室之人?”躺在床上的年轻人问。
“不确认,但身穿紫云锦的料子,不是乐氏就是乌氏。”
“若是乐氏,则救之,若是乌氏,则杀之。”床上的年轻人毅然说道。
“为何?”赵云问。
那少年说道:“愚钝,你这些年来还没看清楚当朝的局势?如今这大永朝的情况,跟东汉末年那情况何其相似?皇族成了笼中之鸟,外戚当政,就似那曹操挟天子以令天下。既如此,你说乌氏该不该杀?”
“该杀!”赵云颔首。
然后那少年指了指书柜的第二层一个抽屉:“找药找到我这里来,也算你开眼了,我这里别的不多,药物最是奇多,而且各种都是精品。”
赵云依言打开了抽屉,然后在里头找到了各种的金创药,果然都是精品。他父亲给皇城当守卫,别的宝物他没见过,像这金创药自然是见过的,精品的金创药只有神枪营才配备的,其他的军营里根本是没资格的。
但这个少年这里,满抽屉都是。
“你哪里弄来的这么多名贵的金创药?”
“问这么多干什么?拿了药就赶紧走吧,别打扰我休息。”床上的少年说着,将被子往上面拉了拉,却听被子里有个姑娘的声音响了起来:“憋死人家了,让人家透透气吧。”
有个姑娘似乎藏在被子里,这会儿伸出了个头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稣胸半露。
赵云下意识扫了一眼,满脸通红,拿了金创药就转过一边:“郭嘉先生,你这一世又如此乱来,你才十岁而已,就开始找女人了,你这身体吃得消?”
“哈哈哈哈……人生得意须尽欢,管那么多干什么。有主公在,难道我这一世还能继续短命不成?你赶紧走吧,替我把门关上。”郭嘉笑了笑,搂着姑娘继续钻进了被窝里。
而赵云拿了金创药,迅速地出了房门,然后将门关上,匆匆地赶回破庙。
暴雨,还在下,一颗颗的雨滴如石子一样砸落。整个大永城的温度,也是随之而降。
追风马倒在地上,嘶吼了几声,发出最后的哀鸣。
雷电闪烁之下,惨白色的光,照出地面上猩红色的血液,分外的斑驳、惹眼。
一匹马,一个人,倒在地上,都在喘息。那匹马,嘶吼了两声之后,浑身开始抽搐,抽着抽着,那硕大的眼睛瞳孔就出现了涣散的情况。
而旁边的那个人,身材不大,身边也是流了很多的血。只不过有所不同的是,他身上的伤,在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一点点的恢复,速度很快。
那个一直跪在墙角手里顶着一把枪的少年,忽然看向了这边。
他手所举的那把枪,正是他下午,花费了他的所有积蓄-——三万金币,在梅氏兵甲里购买的蛇骨枪。
这把枪是买回来了,可是家人知道了后,却没一个开心的,父亲更是骂他败家子,以三万金币去买一杆枪,意义何在?
少年有自己的想法,但他一直没说。他心里更是有很多的秘密,他也是没说。
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他一出生就更别人不同,但是他仍旧是很重视这份亲情。觉得亲情难得,所以他也很爱现在的家人。
突然的,借着那电闪雷鸣的时候,所闪烁出来的光芒,他看到了那街道上倒在一个熟悉的面孔。
那张面孔的主人年纪不大,应该不超过十岁,身上那身紫云锦衣裳,更是让他觉得眼熟。
梅氏兵甲的店员说过,整个大永王朝穿得起这种料子的人,有两种,一种是乐氏皇族的人;还有一种就是乌氏权臣的子裔。
而无论这两个身份的哪一个,都是一般人得罪不起的。
跟他们家这种城卫家庭来比,那就好像是萤火虫比月亮,相差得实在太远了。
“是他!”
跪在墙角的少年,眼神很好,终于是看清了那个昏厥少年的容貌,他认出来了。这小子不就是跟自己在野外打赌,并且还赢了自己一次,还跟自己定了下一次赌约的人么?
记得,这小子说他叫“十三”,也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
不过,赵云觉得这应该是假名。为此,他还认为这小子不是个爽快人。
“他怎么出现在这里了?”
起身,跑了过去,检查了一下小乐毅的情况,赵云拍了拍他的脸:“醒来!”
昏厥的小乐毅没有知觉。
赵云感觉有点不对,便将小乐毅扛了起来,准备进家门的,但想了想父亲刚才的怒火,他念头一转,就带着小乐毅奔向了一条黑漆漆的巷子。
七转八转之下,就来到了一间破庙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