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的朋友。”
“朋友?你的朋友不是方中新吗?”
“我的朋友又不止一个。”
“哼,朋友有个屁用!我独来独往,不需要朋友,也没人能做我的朋友。剑就是我的朋友!”少无名发表了高伦以后,说道,“除了罗大伯之外,有一个人你必须见见他。”
“谁?”
“舅舅。”
少正秋神色一变,问道:“舅舅也来了?”
“听说来了好几天,只是没有公开露面。走吧。”
少无名说完,将身一晃,居然毫不避忌,在刀剑房内施展上乘轻功,转眼消失不见。
“老弟。”少正秋对王默说道,“我得走了。以后有机会,我们江湖再见。”
“好,江湖再见。”王默说道。
少正秋点点头,提着酒坛子扬长而去。
不久,王默回到了住处。
然而让他吓了一跳的是,住处房门居然是虚掩着的。
这是怎么回事?
他记得出门的时候,房门关好,不可能有人进去。
如果真有人敢这么做,势必会受到处罚。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陡然间,他想到了什么,急忙冲了进去。
“谁?”
他大声喝道。
只见屋中有个身影背对着他,身段美好,绝不是男人,而是女人,且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女。
“是我。”那少女冷声说道,转过身来,目中带着丝丝寒意。
“四小姐?”王默看清楚屋中人是谁以后,先是一怔,接着便淡淡问道,“你来干什么?”
“我为什么不能来?”少冬儿反问。
王默无言以对。
自从回到刀剑山庄以后,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少冬儿。
他杀了马虎的事,应该没有传出去,否则以刀剑山庄的庄规,就算马虎不对在先,他也会受到处罚。
这说明少冬儿没有将这件事说给旁人听。
王默不相信这个心肠狠毒的丫头转性了。
一定是另有原因!
他望了望床底下,见没人动过的迹象,便暗中松了一几口气。
屋中沉静了片刻,王默见少冬儿没有对自己发脾气,倒是罕见。
他不由心想:“这小毒妇既然不是来找我麻烦的,那到底来干什么?”
“那个……”少冬儿张了张嘴,说道,“你是不是要走了?”
听她的语气,居然有些温柔。
真是活见鬼了!
四月底,初夏时节,天气渐渐炎热起来。
连着三天日晒以后,终于迎来了一场大雨。
大雨过后,江南水乡越发显得明媚,到处一片清新。
梅山刀剑山庄,下圣院刀剑房。
一棵大树底下,坐着个酒鬼。
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这个酒鬼可算是选对了地方,只见他往树下一坐,立刻就被树荫遮蔽,夏日想晒也晒不着他,而他本人,则是可以尽情地喝自己的女儿红。
江湖上有三大名酒,分别是女儿红、竹叶青、烧刀子。
要说这三大名酒哪个最好,没有人说得清。
反正各有各的爱好,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就说成是天下第一。
女儿红又叫状元红,学名叫花雕,属于黄酒,据说起源于六千多年前,经多年发展,最流行于江浙一带。
花雕有很多种,但最出名的,莫过于来自浙江绍兴府的女儿红。
相传许多年以前,绍兴有一户人家,在女儿满月之时,选数坛好酒埋于院中,十八年后,待女儿出嫁,再把好酒从地下挖出,用来招待亲朋客人,那酒香味扑鼻,堪称绝妙,于是就称之为“女儿红”。
绍兴府罗家乃绍兴一大豪族,其名下产业之一就是卖酒。
因为罗家垄断了绍兴一半以上酒业,经罗家卖出去的酒,也不知有多少,光是每年缴纳给朝廷的税银,就称得上骇人听闻。
十九年前,罗家家主罗威将妹妹罗香梅嫁给刀剑山庄庄主少师正的时候,曾亲自挑选了九九八十一坛最上等的女儿红,当做一份嫁妆,派人送到刀剑山庄。
据说沿路之上还受到了强盗的觊觎,说是这八十一坛女儿红价值十万金。
那一年,“刀剑少”少正秋十二岁,正是他亲生母亲去世的第十一个年头。
不是他不懂事,而是他认为没人可以取代他的亲生母亲。
就在父亲当婚大夜,他一个人坐在小屋里,喝了一坛女儿红。
那是他第一次喝酒。
一喝就醉了。
醉得一滩糊涂,差点将父亲的婚礼搞砸。
事后,他被关了一个月禁闭,要不是罗香梅为他求情,也不知会关到什么时候。
从那以后,他每年都会喝一坛女儿红,用来纪念自己逝去的“青春”。
对他来说,他的青春已经埋葬在十二岁。
八年前,江湖中人开始称他为“刀剑少”。
之所以有这个称号,一是因为刀剑山庄名头大,二是因为他是少师正最得意的儿子。
可是就在五年前,他不再是少师正最得意的儿子,因为他的大哥少正春,得了一个儿子。
少正秋从未想过要和大哥争宠。
相反,他觉得父亲以前太过关爱自己,对两位兄长不公平。
然而两年以后,因为他的婚事,他与父亲闹翻了!
这三年来,他从未见过少师正一面,每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没有人管得了他。
时间一长,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些年来,他曾尝试过喝其他酒,可喝来喝去,还是觉得女儿红最好喝,而且就必须是绍兴府的。
所以除了女儿红之外,别的酒无论再好,他都不会碰一口。
此时,有个光头少年打附近路过,看到少正秋坐在大树底下喝酒,便走了过去。
“咦,这不是秋大哥吗?好久不见。”王默明明知道酒鬼的真实身份,但就是不叫破。
“原来是你。”少正秋抬眼望了一下王默,像是很随意,其实心里很高兴,因为他到这里来,就是要找王默的,“你叫王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