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指甲盖大小的伤疤,是她十八岁那年,考完期末试,跑到c大去找他时弄伤的。
当时他在打篮球,手机没有带在身上,她没有打通他的电话,就打给了江奉行。
后来江奉行告诉他,苏皖笙听到他在打篮球,央求他带她进了校园,去看他打篮球。
当时苏皖笙没有吃饭,饿的慌,江奉行去给她买零食,把她一个人留在操场上。
他的篮球还没有打完,就听到那边有人在起哄,好像是有人在打架。
他向来不爱凑热闹,所以也就没有在意。
有一个队员跑去看了一圈,回来告诉大家:“计算机系的系花跟一个外校的女孩子打起来了,陆臻铭,你是罪魁祸首。”
另一人笑嘻嘻的道:“陆校草的名气就是大,连别的学校的女生都慕名而来,羡慕嫉妒恨呐。”
计算机系的系花喜欢陆臻铭,当众给他递过情书,所以他们那一伙人都知道。
陆臻铭松开了她,不经意的瞥见,她的手腕被自己给抓红了,微微懊恼,只觉得很刺眼。
他瞥开了视线,语气凉薄低冷的道:“挂了你不会再打吗?以前脸皮不是挺厚的吗?关键时刻要什么骨气!”
苏皖笙的脸色比刚才更白了一些,垂在身侧的两手,指尖微微蜷起。
以前的她,脸皮确实挺厚的,厚到追着陆臻铭跑了十多年。
在他明确的拒绝了她,说不会喜欢她时,她还义无反顾的追着他进入了c大。
甚至还为他打过架,虽然是两败俱伤,但她也没有讨到什么便宜,还差点破了相。
见她忽然不说话了,陆臻铭蹙起了眉心:“我在跟你说话!发什么呆?”
苏皖笙猛地回过神来,抬起眼帘与他的视线撞在一起。
看着他俊隽的面容,她的心头一涩,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蹬蹬蹬的上了楼。
陆臻铭拧了一下眉头,在楼梯上站了片刻,然后下了台阶,走到电视柜前,从里面找到医药箱,拿着上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