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不正经的书

我刚刚看你还在看报纸,报纸上的字都认识吗?

听说你们内地都是在推广简体字,应该没有教授繁体字了吧,你都看得懂吗?”

罗天佑放下筷子,有些好奇的问道。

“看得懂,绝大多数简体字和繁体字还是能轻松辨别的,因为差别并不是很大。

不能轻松辨别的,多是生僻字词,报纸文章当中用到的也少。

真是抱歉,没有经过你们的允许就动了报纸,不过报纸上面连载的那个《神雕侠侣》还蛮好看的。”

王鑫看他是放下筷子说话,自然也是放下筷子回答。

而且还直接把话题给岔到了明报上面连载的《神雕侠侣》。

“哈!这你也能看懂啊!

金庸的作品的确不错,他以前写的那些我也有拜读。

如果不是他的武侠小说在明报上面连载,我都不会订明报!

哈哈,总算是找到了个知音!”

罗佑天爽朗笑了起来,一笑脸上的肉一颤,倒也并不显得有多难看,只是颇显油腻而已。

“看来上次《港岛日报》对那些武侠作品的评价还真不算错,还真是男人的童话!

连你个这么小的小孩子都喜欢看!

不过里面涉及了不少情爱,小孩子还是少看为妙,过会儿我去拿点名著给你看看吧!”

唐慧华明显是对金庸的作品不怎么感兴趣的人,所以虽然没有明言说不让看,但还是提出了要多拿点名著给王鑫看。

“你这说的什么话,那里面有什么情爱不亲爱的。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看《心锁》,我看的那《神雕侠侣》什么的,跟你看的那《心锁》相比,简直正经不能再正经了!

也好意思说我!

你别听她的,我屋子里还有许多其他作家,和金庸以前的一些作品出版物呢,想看就看。”

罗天佑颇有些不知场合的说着话。

唐慧华脸色一白,狠狠瞪了罗天佑一眼,虽然没有当着面直接吵起来,但也是扔了筷子愤怒回屋去了。

“这是?”

唐慧华的丈夫,罗天佑并不是和唐慧华在一个地方上班,所以自然不知道王鑫的事。

一进门,看到屋子里多了个陌生人,自然是要问一下的。

这时,唐慧华也走了进来。

“那是我一个朋友家的孩子,是来这边继承家产的,朋友托我稍微照顾一下,在他办下居住证之前都会在咱们家呆着。”

“那你朋友呢?

就让这么小的孩子偷渡过来?

这……”

事实上,大多数人看到王鑫的样子,以及知道他是怎么过来,并且过来要干什么的话,都会有这样的惊讶感的。

因为王鑫看着实在太小了。

如果是个看着十六七岁样子的少年模样的话,那么应该也不会这么惊讶,毕竟这个时代,十六七岁养家糊口的也不在少数。

可是,王鑫看着只有不到十岁的样子。

原因在于,王鑫这个身体从小到大吃的就不怎么好,虽然最近一年的确靠着物质转换器转换出来的食物稍微能垫点肚子,但是也没有把身子给彻底养好。

因为前期很长一段时间,王鑫根本就不敢多吃,只敢维持自己肚子不饿。

在其他人都面黄肌瘦几乎饿死的情况下,你要是面色红润有光泽的话,这不分明在说你有粮食吗?

所以,实际上,王鑫也就是上学之后,才稍微敢给自己补充点营养物质。

而他才上多长时间学?

从九月初到十月中旬,总共也就一个半月罢了。

一个半月的时间想要把过去十年的亏空给补上,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看着自然要小一些,而且光看模样,还会让人觉得他身体不怎么好。

“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过我那朋友丈夫和儿子都去世了,估计她家能叫得动的亲人应该也少的很,实在没办法才会让这孩子过来的!

不过既然安全到了,那就帮她把事给办好吧,到底是多少年的交情了!

对了,待会对孩子态度好点。

不要老冷着你那一张脸,本来长得就不好看,冷着脸更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