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之间的撞击声很清脆,而不是闷响。
因为孟卿衣并非以力运刀,而对方也快。
“当”的一声,金戈交撞,黑暗之中孟卿衣当然看不见对方究竟用的是何武器,孟卿衣却能凭心察觉到那是一把枪,一把简直称得上愤世嫉俗的枪。
无命枪。
孟卿衣到底喜欢打架,一时间发现对方可能是赵子暮,当下更想向对方讨教。
于是两兵纷纷向后荡开之时,孟卿衣欺低身影,踏进一步。这是多年征杀带来的经验,以此就能抵消后荡的时间,缩短距离的同时,可以再次疾速出刀。
但黑暗中的对方却仿佛全然不知该如何处理撞击后的荡漾,当真等到身子整个后倾,枪尖也卸去了力道,才准备蓄力再次迎敌。
一来一往,长枪自然已是慢过“秋”刀。
更何况刀本身就较枪短,一瞬之间孟卿衣已然提刀印在了这人的面门上。
“秋”风扫落叶,这人只有在雪絮中退。
倘若其能退出“秋”刀的范围,当有回枪反击的能力;倘若不能,便已是被孟卿衣掌握了生机。
孟卿衣当然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