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艳依旧淡淡的点点头,埋头吃菜。心里却在想,我爹太偏心,心里只有他儿子,孙子,高级魔法法宝全给了他们,高级魔宠也全给了他们。我出嫁时连两件像样的嫁妆都没有,害得我在夜家,一点面子都没有。难怪夜陈辰不把我当回事,以后还怎么跟雪渺较劲?
这就是区别,雪渺真心爱的是夜陈辰,冰艳嫁给夜陈辰是因为讨厌雪渺,附加是因为夜陈辰长得帅而已。这就注定,冰艳的包容心是有限的。
夜暗风冷眼旁观,反正只是看热闹。冰家用冰艳与夜家联姻,冰家陪上的嫁妆是鹿州的几座城池,夜家只是暗派了魔法师来参战而已。算起来,夜家已经赚了一笔,自己没有义务在他们之间做和事佬。
叶墨兰心中冷哼:果然,夜陈辰心里有雪渺,没有冰艳,再说了,夜陈辰与雪渺已经有夫妻之实,而冰艳嫁的是人偶。
夜熙把鸡腿扒下,又把兔腿扒下,鱼腹鱼皮扒下,全塞到叶墨兰碗里。
叶墨兰悄悄踢了夜熙一脚,小声抗议:“我不吃鸡腿!”
夜熙笑道:“不吃鸡腿就把鱼皮一同还给我!”
叶墨兰瞥了夜熙一眼,便开始吃鱼,鱼皮是我的最爱,都到了我碗里哪有还回去之理。当然,一共十条鱼,全被夜熙扒了皮塞到了叶墨兰碗里。换成叶墨兰自己,就算很喜欢吃鱼皮,但也没有夜熙那么厚的脸皮。
白岚迪笑着,感叹:“还是大音乐家懂得如何讨女人喜欢。不像我儿子尔洁(白尔洁),明明很喜欢人家,我在想?尔洁得有多喜欢?才会咬人啊?其实吧,有些男人嘴笨,可能是太喜欢,恨不得把心爱的人吃进肚子?原本只不过是形容词,尔洁傻气,才会真下口咬,他是不懂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
叶墨兰翻白眼,瞥了白岚迪一眼,对他说:“我也喜欢白叔叔,我们都喜欢白叔叔,只不过,我们不懂得怎样表达感情?要不,咱们都咬白叔叔一块肉如何?”
夜暗风噗呲一笑!
白岚迪起身退后几步,笑着说:“这可不行!哪能咬叔叔?”
冰鸿山捂着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