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十!
云岚山上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地景象。
今日,是陆云霄大喜的日子,整个云门,都进入了快速运作的状态。
每个人都各司其职,确保着婚礼的完美进行。
陆云霄已经换上了一身鲜红的喜服,俊朗的五官,搭配着这特意定制的华贵新郎服,今天的他,就是整座云岚山上,最靓的仔。
“帅不帅?”
陆云霄对着正在梳妆的几女挤眉弄眼。
结婚前不能相见啥的,陆云霄自然不会在意这些。
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一些规矩,他是懒得遵守的。
“帅,帅极了。”
小医仙玉手捂住红唇,轻轻笑道。
她的身后,云门的侍女们,正在为其进行精心地打扮。
“帅不帅的,你自己心里没个逼数吗?”
美杜莎女王地声音依旧冷淡,妖艳的俏脸上,带着高傲尊贵地神色。
想让她当众夸人,那是千难万难。
哪怕在她的心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比的上陆云霄万一,她也不会轻易地夸陆云霄。
口是心非的傲娇鬼,那就是女王陛下了。
“说实话吧,还是挺帅的。”
云韵抿唇,温婉一笑,透着雍容华贵,贤淑淡雅的气质。
众女之中,已经是先天风神体的云韵,容颜无疑是排在最顶端的。
先天之气的加持,令得云韵的气质容颜,稍胜美杜莎女王等人一分。
今日穿着大红嫁衣的她,真的是美得冒泡,让陆云霄有些移不开眼睛。
“咯咯,韵姐姐,你看云霄的眼神,那是想把你给吃了呢。”
雅妃的娇媚笑声缓缓响起,她的声音娇柔酥麻,透着丝丝诱惑。
众人之中,若论对红衣的驾驭能力,雅妃当排第一。
只有这鲜艳的大红色,才能将雅妃的热情与魅惑,发挥到淋漓尽致。
也就是嫁衣颇为保守,若是时尚些的,露出些深邃沟壑,雪白饱满啥的,那样地雅妃,足以让任何男人都口干舌燥。
这女人,就是一只活脱脱地狐狸精。
“呵呵,是嘛!”
云韵盈盈一笑,美眸微抬,瞥了陆云霄一眼,眸中泛着些许光彩。
自己男人迷恋自己,这是对一个女人魅力最大的肯定。
“我想吃了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