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提点

村里分粮,一向是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一年到头攒下的工分来分。有些人家,家里孩子多,壮劳力少,按照工分分到手的粮食,就会不够一家人一年的嚼用。

为了照顾这部分“贫困户”,分粮的时候,这些人家可以按照比卖余粮还要低三成的价格,买粮吃。这种价格的粮食,叫做“平价粮”。

照理说,周月季好手好脚的,没参加劳动,不应该享受“买平价粮”的资格。

可周月季认为,她户口在大荒村,“平价粮”就该有她的份!

以前周月季买的粮不多,占村里的便宜也不算多。村里人看在周月季婆家是“城里人”的份上,对周月季高看一眼,再加上周青松和吴有成对大荒村的掌控力不小,村里对周月季买“平价粮”有意见的,最多暗中嘀咕几句,也没人会跳出来做“恶人”。

周月季的小吃摊子开张后,需要大量的粮食。周月季又是个会算计的,根本舍不得花多点钱去市面上买粮。

这样一来,周月季在村里买的“平价粮”,一年比一年多。

吴有成碍于亲戚的情分,没有加周月季的价,可乡亲们的眼光是雪亮的。

凭什么大家牺牲自己的利益,把粮食便宜卖给你周月季,让周月季拿去赚钱啊?

林苏苏记得,前世是时候,吴有成带着村民们跟着周月季夫妻俩“养虫致富”,最后被周月季夫妻俩骗的血本无归。

周月季夫妇拍拍屁股溜走后,吴有成成了乡亲们的出气筒。乡亲们心疼被周月季骗走的钱,恨上了吴有成,就到镇上把吴有成给举报了。

工作组下来查,查出了周月季这么多年没在村里劳动,却享受了买“平价粮”的福利,认定吴有成利用手里的权利为亲戚谋私利,吴有成的大队长就被撸了。

林苏苏重生后,周玉兰一家都对她很好。如果可以的话,林苏苏当然希望吴有成一家都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