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争夺利爪01

哥谭市长 宇宙的尘埃 2167 字 8个月前

哥谭的机场里,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身影穿梭在人群中,却没有什么人觉得不对劲。那个身影穿梭着来到了站台,屏幕上的每一个地点他都知道是什么,却又不是很明白到底要在哪儿。

他的目的地是阿格斯俱乐部,然而……并不知道阿格斯俱乐部在哪儿。

罗伯特·布莱尼,来自英国伦敦。已经从霍格沃兹毕业有十多年了,并且是在哈利·波特和伏地魔的战争之后,得到了布莱克家族产业的人。毕竟布莱克家已经没有什么其他人可以领取这个产业了,只能从远房亲戚中找。纳西莎也因为成为马尔福的妻子而被取消了继承权。

自从他开始接手布莱克家之后,他就十分痴迷于布莱克家的家族史。每一代的布莱克家都有那么一两个叛出家门的纯血败类,而每一个的经历,都充满了令人向往的探险。罗伯特知道自己不能算是布莱克家的人,事实上对纯血和非纯血也没什么特别的反感,可他迷恋黑魔法。

每一个魔咒,都承载着千百年的历史,而这种历史,令人着迷。

在他开始追溯布莱克家自创的魔咒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显现,阴尸的诞生,跟布莱克家有不可密分的关系。根据记载,布莱克家在大约几百年前,有一次对起死回生的深入研究,发现尸体事实上是可以重新站起来的,只不过他们一直无法攻克如何让死去的人,重新拥有他们生前的记忆。

当然了,每一个被“复活”的尸体,他们本身的身体记忆还是有的,比如如果这个人死前是巫师,他在成为阴尸以后就会不由自主地挥动手臂。大部分被恢复的尸体都会记住死的煎熬,所以如果生前意志不够坚定的人,他们也就只能成为活死人。布莱克的祖先还发现,如果生前是刽子手,或者是将军,那么成为阴尸以后,他们比起其他人要冷静许多,而且能够对某些简单的指令做出反应。这个指令必须是他们生前比较熟悉的,否则也是不行的。

这明显成为了另外一个种类的魔法,而不能够被称之为起死回生了,何况布莱克家当时的家主认为这个魔咒的研究方向太过火,便禁止了继续研究,并且将已经产生的阴尸藏到一个山洞里,以防阴尸袭击其他人。

可是……那一代的布莱克家人,偏偏有一个人对此十分痴迷,在被禁止以后,他就离家出走。去的地方,几乎没有人知道。

罗伯特从只言片语中发现,这个布莱克来到了一个新的大陆:美洲。

不过线索就断在了美洲,毕竟美洲是个非常大的地方,他也只能猜测那个布莱克去的是北美,而不是南美,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别的线索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罗伯特正在对线索发愁的时候,巫师界的一个“通告”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来自美国哥谭的信息,许多巫师们都觉得并不靠谱,因为通告中是在寻找一个知道如何控制“僵尸”的巫师。巫师们大多数都不知道什么是“僵尸”,就算是阴尸,也没人知道到底该怎样控制。

可罗伯特知道!

至少他知道这一切的源头,而且也对研究这个非常感兴趣。

他回复了这个信息的来源,知道了对方的总部是在阿格斯俱乐部之后,就急冲冲地订了个来到哥谭的机票。他倒是也想直接“移形换影”,可是移形换影需要的魔力太多,他生怕自己用完了之后还要等几天才能开始做研究,所以就忍着不适,坐了麻瓜的飞机。

果然,飞机上难受极了,不过一旦他想到了辉煌的未来,他就觉得还能忍。

但是……他来到了哥谭以后才发现,自己好像并不知道阿格斯俱乐部在哪儿。而偷偷来到美国已经是违规了,如果被美国魔法界发现的话,他肯定会被遣送回英国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不能用魔法,而且最好也不要用魔杖。

他身上这袍子自带的魔咒倒是没问题,毕竟美国的魔法界也不会管人穿衣服。

“不好意思,请问阿格斯俱乐部该怎么走?”罗伯特最终还是不知道怎么办,问了问来往的行人。

可惜行人并不是很配合,上下扫了一眼罗伯特转身就走,也不给罗伯特回答。

罗伯特莫名其妙,不懂为什么这个地方的人这么不友好,毕竟他在英国还没有过这种经历。哦,好吧,最近的英国还是挺不太平的,所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增加了不少。不过再怎么样,问个路应该没有问题吧?谁知道美国佬这么不配合!

在人群中搜索了好久,他终于发现了一个独身的姑娘,想着少女们通常会更乐意帮忙一些,他决定跟这个少女聊聊,看能不能问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