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

“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便认为是南王的。”陆小凤又道,“我觉得他说的不错,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

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

“你也有?”陆小凤怔住。

“嗯,就放在乌龟缸里。”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

“自然是照明。”

“给谁照明?”

“给乌龟。”

陆小凤看看沈百终,走快了几步,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

沈百终道,“你也不是很穷的。”

“人总是不知足的。”陆小凤摸摸胡子,“等我有钱了,有很多钱了,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从你这里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