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今天的时间不多了。
带着大力,罗恩穿过最早的领地,穿过门卫室和玻璃破碎的自动门,走到门口。
远处的高楼上,原本整片反光的玻璃幕墙经过三十年的岁月,已经出现破损,仿佛一件名牌西装上莫名其妙多了几块补丁。
有许多生长迅速的攀援植物已经从高楼的墙角和各处角落长出来,用细密的枝条慢慢将逐渐腐朽的高楼包裹起来。
近处,面前四车道的柏油马路已经满是裂缝,沿着裂缝长满了狗尾草和稗子,随风摇晃。
“叽叽喳喳”
一群群的麻雀仿佛灵活的微型轰炸机,不时从楼房的屋顶上落下,钻进草丛里,叽叽喳喳地捡拾着草籽和小虫。
吱。
正是热闹
要不要打个麻雀回去?
上世纪初被打入四害的小家伙现在一个个都圆滚滚,肥硕得都快飞不起来了。看得罗恩眼热。
在乡下,这些小家伙不像城里这么少见,罗恩小时候就用弹弓打过许多,都让老妈酱油蒸蒸吃了。
相比鸡肉,麻雀的肉略微酸一点,很劲道,很有嚼劲。
特别是胸前两块飞肌,特别饱满。
只是麻雀太小,随便两口就没了。
不过,在现在的罗恩看来,这个不是缺点的缺点完全消失了——他现在是一只老鼠,在人体型看来细小不堪的麻雀,换算一下比例,就是一只超级肥硕的火鸡!
吱。
就这么决定了!
看了看太阳,正在逐渐偏西,留吓的时间不多了。
这几天又每天吃食蚊鱼干和烤蚂蚱干,嘴巴不爽。
罗恩脑筋一转,就下了决定。
吱。
你呆在这里
等我命令
足有半大猫咪大小的大力个头实在太大,一钻进草丛,就像一台推土机上了高速公路,一眼就能看到。
罗恩让他呆在柏油马路边的花丛里,独自一鼠前行,靠近正在热闹进食的麻雀。
“叽叽喳喳”
尽量让毛皮不擦动狗尾草,罗恩很快潜行到距离麻雀群不到一米距离的位置。
透过草丛,罗恩可以看到这些肥美的小家伙正在欢快跳跃,啄食地上的草籽——麻雀不会走,只会跳。
乡下有传说,说是麻雀因为喜欢偷吃粮食,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偷吃了天王老子的粮食,结果被老天爷给带上了脚镣,所以只能蹦了。
现在有研究,麻雀,或者说大部分雀类后弯的部分没有关节,没办法弯曲,所以只能跳不能走。
不过,无论传说还是科学研究,此刻都动摇不了罗恩的心。
他举起牙签弩,发出一声清脆的弩弦震动声。出错了,请刷新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