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相信,这么长时间共同生活下来,自己的命令,无论那一只手下,应该都听得懂。
“吱吱吱~”
没等待太长时间,很快有发现猎物的吱吱叫声响起。
不是机灵的白毛,是大力。
顺着被大力挤开的临时草丛小道,罗恩快走几步就到了大力身边。
“吱吱~”
那里!
看到罗恩来到,大力趴在地上,朝前面伸出爪子——直到现在,大力都不习惯蹲坐起来,他更喜欢趴着——在他爪子示意的前方,是一只大蚂蚱。
这是罗恩从未见过的巨大蚂蚱。
从重生到现在,从痘痘针到牙签弩,罗恩猎杀的大蚂蚱不说上万,几千只是有的。
而且以往猎杀的蚂蚱个头也不小,一个个都有成年人小拇指大小。
但是这样的个头,在此刻那只大蚂蚱前面,都只能算是未成年。
脑袋像是个李子,两个大复眼比黄豆还要打,算上不是屈伸的带刺长腿,这个大蚂蚱有菜刀那么长!
吱!
好样的,大力!
伸出爪子,拍拍大力的脑袋,罗恩抬起牙签弩,瞄准三十几公分外的巨大蚂蚱。
然后,眯着一只眼睛的罗恩看着大蚂蚱突然转了个头,把一对复眼对着罗恩,轻松地搓起手来。
哟!
还瞧不起鼠?
虽然是复眼——复眼视觉角度宽,视野范围广,能敏锐观察到运动的物体,静态物体基本看不到——但这么近的距离,罗恩不认为大蚂蚱会看不到自己和大力。
毕竟和周围的草绿比起来,罗恩和大力灰色的毛发,还是很醒目的。
但大蚂蚱没动。
它已经习惯了。
在这片草丛里,没有什么值得它害怕的动物,麻雀不行,小蛇不行,老鼠当然也不行。
如果那两只老鼠胆敢上来,大蚂蚱就会让它们付出惨重的代价——搓完手,大蚂蚱翻开前唇,露出铁灰色的像是成年人指甲的大颚,嘎吱嘎吱碰撞出响声。
它在恐吓,吓唬前面的两只老鼠,希望它们能够知难而退,别不识好歹。
不过,前面两只老鼠怎么没动?
那只小个头的老鼠在干嘛,怎么拿起个东西放到脑袋前面?
难道是用来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