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富珍怎么也没想到,第一个将她告上法庭的,竟然会是新东家。
理由很简单,当初的合约上表明了,要是不曾在其它网站发布过的。
可是现在,很明显,年富珍已经违约了。
而且,合约中标明了,文章的版权问题。
可是现在,她的首发书,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其实,她的新东家也是聪明人。
都是混地这一行,怎么可能会一点儿规矩也不懂?
更何况,你对上的是秦氏!
如果只是一个单纯的文学网站,没有其它的背景,或许还能跟人家撕一撕,炒一炒,兴许能把自己网站的流量给炒上去。
可是现在,你怎么还敢有这样的想法?
这分明就是送死呀!
因为秦浩直接就授意了底下的人,将年富珍的新东家给告了。
这是明幌幌的侵权行为呀!
其实,网文圈里,这种事情以前也常有发生。
只不过,大家都是先沟通一下,然后由律师出面,私下解决就好。
可是偏偏,秦浩就是要将事情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