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用匕首,直接秒杀了他。
而在食堂大厅里,透过窗外看着操场上的蓝乐乐。脸色充满了震惊。在她旁边的中年男子,满脸震撼道:“太强大了,这个家伙还是人吗?他竟然能杀掉那个怪物?”
“我就知道他可以做到。”蓝乐乐说道。
我站在原地,握住匕首,看着远处的屠夫。我并不认为这样的攻击就能杀死他。
果然,即便是没有脑袋,屠夫的尸体依然站了起来,他伸出手将头放回了远处。然后他的脖子一阵蠕动,很快就恢复了完全。紧接着屠夫转过了头看向了我。手中高高的举起了巨斧。
下一刻,他身躯一跃而起,猛地就是一招力劈华山,惊人的力量一旦落下,所带来的将是恐怖无比的杀伤。
如果是普通人,恐怕在这巨斧之下,霎那之间就会变成肉酱。
但就在这时,我握住匕首,竟然不选择躲避。而是怒吼一声,挥动匕首,竟然与巨斧碰撞在了一起。
屠夫从上至下,原本占尽优势。但这一斧落下,他的身躯竟然被轰飞出去,巨斧也脱手而出。
具有人皮夹克的我,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竟然用一把匕首,就完全压制了屠夫。
但我也不好过,反震之力让我五脏六腑都剧痛无比。如果不是人皮夹克保护着我。恐怕我早就已经死去了。
就在我气喘吁吁的时候,人皮夹克里,突然伸出了一个脑袋,这个脑袋是一个女人的脑袋,她搭在了我的脖子后面,看向我微笑道:“看到我的力量了吗?只要有我在,你才能对付屠夫。”
“你想要什么?”我问道。
“我要吃女人,我已经好久都没有吃过女人了。”这个脑袋看着我说道。
“这不可能,”我断然拒绝道。
“没有我,你一无是处,你必须这样做,否则我不会保护你。”脑袋看着我说道。
我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人皮夹克是邪物。它在赋予主人力量的时候,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代价。人皮夹克会不断吞噬女人,因此人皮夹克的历代主人,无一不是杀人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