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在京城开了十多年出租的‘的姐’说过这么一个故事,来形容96年出租车改革以后的出租司机:
某村村长的儿子,有一张饭馆的营业执照,怕独自经营担风险赔钱,于是找到李四说:“我出执照,你出资,我们共同经营”。
李四出资10万,他们共同经营8年。饭馆由从前的门可罗雀发展到门庭若市。有人要出80万元买饭馆,足见饭馆的兴旺程度。
一天,村长的儿子找到李四说:“当初你出的10万买的是桌椅凳子、灶具餐具,现在已经用旧了,给你5千元走人,营业执照是我的,饭馆就是我的。
愿意干,再交三万五给我,凑成四万做押金,给我打工。”
李四说:“你这不是背信弃义吗?天理何在?!”
村长的儿子说:“我爹是村长,我就这么干,你爱哪告就哪告去,政府、法院我都有人,告也白告!”
李四八年的时光已经耗费在饭馆里,除餐馆经营外,别无所长,更无其他谋生技艺,万般无奈,他只有东借西挪又凑足四万押金给村长的儿子打工。
假设把“饭馆”这个名词换成“出租汽车公司”,“这就是出租车行业的真实写照”。
……
“得,我也不和您客气,谢了啊。这是我名片儿您拿着,在京城有事儿您就叫我,随叫随到。”司机递给张彥明一张名片。
张彥明点点头接过名片,看了看揣到兜里,拖着行李箱进了饭店。
“欢迎光临。”门童帮着张彥明打开大门。
张彥明点点头,习惯性的给了两米刀过去,等那边惊喜的接了才反应过来,这特么是国内。这几天给习惯了。
“先生您这边请。”门童感觉自己被尊重了,笑的特别热情。
其实这就是一个国情和习俗的问题,国内什么都是明码标价,工资福利什么的计算系统和阿米利卡那这都完全不同,所以就没有小费这么一说。
话说回来,服务标准和质量内容都完全没达到那个级别,要小费完全就是看电影电视和人家学的,却从不考虑人家为什么有资格要小费,而客人为什么愿意给。
好像咱们什么都喜欢和外边学,但又好像从来只是学皮毛,只学有好处那点,其他的就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