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那三张遗嘱,三个律师都没当一回事,反正大家都这么要求。
如果是简单或熟悉的案件,没有旁观人士,法官和律师们为了省时间,都不会再念起诉状和答辩状,而是简单地说,和起诉状(答辩状)一样。
今天这么多人,四个律师只能憋屈地念着,商洛宇和黄一曦还有李建仁还好,三个人都是年青的全日制大学出身,虽说带点闽南腔,但还算标准的普通话。
陈水清就难了,他年纪大普通话也不标准,加上他的答辩词很通俗直白,最后他干脆用闽南话念了起来。
他的答辩就是:遗嘱都是假的,财产都是陈丽花儿子谢永辰的,应由她和三个儿子继承,这三个女人品性非常不好,孙子最好交给她抚养,财产由她代管,等孙子结婚后再交还。
台下笑成一片,就是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也知道,这份答辩词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显然是负责搞笑的,也不知道陈水清是如何妥协的。
和普通人的看法相反,在座的法官和律师都明白,无论如何,谢永辰是陈丽花的独生子,无论是法律或者人道主义,都会有一份遗产给她赡养天年,所以陈水清律师顺着写,应该是怕她的难缠让她开心。
比起有些只照法律规定彰显自己专业的律师,陈水清这么做反而让人佩服。
商洛宇知道陈水清是黄一曦介绍的,偷偷地对她竖起大拇指。
不同人对律师的要求和看法不一样,最简单地举例,同样是律师拟的合同,有的律师洋洋洒洒,写了上百页的合同条款,有人简简单单,不到一页a4纸,谁的合同有用?
在黄一曦的看法,不管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事后追责的方面,或者双方的地位,谁的合同有利于她那一方的当事人,谁的合同就有用。
有些律师追求表面形式,废话连篇,有些律师虽然拟得方方面面俱全,好象很能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可是他没考虑自己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反而不利于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