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与李四为同学关系,王五请托之人为李四,收受贿赂的也是李四。
李四收受钱财后,张三也未参与分配,更没有共同占有该三万元,对三万元不具备支配权和控制权。
纵观整个案件,张三与李四并无密切联系和沟通,无任何共同犯罪故意,不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
黄一曦的最后一个字刚好卡上时间点上,众位律师不得不佩服她的文字功字和把握时间的精确性,她的发言如果放在没有时间限制上的平时,众人绞紧脑袋也许也能写出这样的辩护词。
但在辩论赛场上要有清楚的思路,沉着应变的思维,不和对方死杠,注意到对方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这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律师可以做到的。
长篇大论最怕言之无物,在座的都是资深法律人士,黄一曦的观点一层一层递进,把张三不构成犯罪,更不构成和李四的共同犯罪说得清清楚楚,让正方四个辩手想从她所说的论点抓住漏洞反驳都没有办法。
现场的众位大能包括其他队的选手也都在想,如果自己是正方四辩,在接下去的时间里要如何发言才能有利呢,怎么一下子大家都当机呢,现场一下子安静下来。
最后还是正方一辩就抢先站起身来,反驳反方观点,“那麽请问对方辩友,难道你没有注意到,张三说:“你爱人正在住院手术,钱你留着用。我先不要,缺钱时再说,这难道不是一个分赃过程吗?王五经理承包工程的事,你起草一个请示报告,我再跟企业领导说说,这难道不是谋取利益吗?”
“我来回答对方辩友的两个问题。”商洛宇笑着站了起来,本来他是不想插手自由辩论阶段的,‘杀手锏’没必要过早的亮出来,让对方四辩有所准备。可是没想黄一曦杀伤力太大,对方的四辩一下子卡壳不说了。
目前看来,只要解决对方的这两个问题,一切就已经尘埃落定了,既然对方如此配合,那他也不需要太客气呀,早点辩论完早点休息嘛。
“对方辩手所说的问题的确是罪与非罪关键的判定,但对方辩手忽视或者故意不提一点,时间的顺序和刑法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