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搅拌的筷子换成手指,就是包身工了。
黄一曦不爱吃开水稀释的粥,所以她一直不喜欢粥。
至于菜脯,也是定量的,一碗粥就只能一根菜脯,那根菜脯的长短,得看李玉珍的心情。
黄一曦小的时候还不自觉,会趁李玉珍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挟根菜脯,被发现后往往得到一顿谩骂。
此时看着三婶一脸的慈祥,黄一曦突然有点恍惚,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记忆出了差错。
好在记忆中的三婶区别对待的人不只她一个,不要说对她不待见的侄女,就是对自己的儿孙,让她特意给整好吃的,只怕都有点为难。
想到爷爷刚才说的话,又听到李玉珍现在说的话,黄一曦很佩服三婶的口才,就冲着人家这巧嘴,树上的小鸟都能被哄下来。
李玉珍没发现黄一曦的表情变化,还在念叨黄一曦爱吃的东西。
黄一曦抽抽嘴角,她那时候哪有什么不爱吃的呢,她小时候和三婶相处的时光里就没有爱吃不爱吃的概念,只有能吃不能吃,吃饱和吃不饱的时候,至于猪肉粕这种高大上的零食,有可能是许多白水州人从小吃到大的零食,但黄一曦绝对没有吃过。
从这看,李玉珍说的也没错,她的确是爱吃的。
此时黄一曦也不想反驳,都过去的事再提有什么意思。
贫穷的时候计较得多。
但有的人,就算是有钱了,计较的东西也不少。
有的人从不认为自己有钱,哪怕自己比别人富有,她还是认为自己穷,除非把别人口袋里的钱都弄到自己口袋里。
难得爷爷那么高兴,她还有点促狭,“三婶,这猪肉粕好吃是好吃,就是这天气吃太腻了,我可吃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