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要解决旺达的问题,就必须先说服快银,要不然我们这些人就得面临个,
你只是眨下眼睛的时间,就被人揍了几十拳。
甚至腿断了,脖子出现个刀口都不知道为什么的敌人”。
还有速度这么快的变种人?查尔斯和汉克心慌、一脸不自在的揉了下脖子时,威廉却在心里默默一算,
就明白绕地球一圈只要三分钟,那就是说快银的正常速度是每小时70-80万公里。
这不是说他比每秒百公里的哨兵战甲要快一倍?而且听罗根的意思这还是正常速度?
不过,威廉随即想到只是这速度的话,倒不会让自己没反应的时间。
只要能让自己启动空间之力,无限拉伸周围的空间距离,就算闪电侠他都不怕。
当然前提是他能反应过来,或许自己应该时刻启动时间之力。
要是担心乱用时间会创造时间分支的话,那就时刻启动空间之力,把自己身边半米内的距离,拉伸起来。
甚至干脆空间虚化,让人看起来他是实体的样子,真实情况却是本体始终躲在异空间里。
又或者干脆一直用魔法分身见人,自己则隐身在一旁。
想到就做,在查尔斯、罗根、汉克眨眼都不到的功夫里,威廉自己隐身的同时,只要不受到攻击,就算勾肩搭背、开车喝酒都不会消失的魔法分身,
出现在原地,对罗根问道,“你知道快银住哪?”
罗根点头又摇头道,“布鲁克林区,具体在哪条街道,我得上网查查”。
“上网?”汉克一脸疑惑的问道,“上什么网?”
“互联网啊”。
罗根不解的看向汉克,活了一百五六十年的他,很快就回忆着网络到底是什么时候进入民用的?
常年四处流浪的自己,好像是九十年代中期才第一次使用网络。